最近,苏州四大行的一条新政,
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从8月1日起,
苏州四大银行执行新政,
房贷不满5年,
提前还款将收取半年的违约金。
违约金=提前还款金额×月利率×6
而在此之前,
各大银行对提前还款的要求较为宽松,
部分银行只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后
就可申请提前还款,无其它费用。
不过,该政策只针对于
8月1日以后新签的贷款,
8月1日前发放的贷款,
依然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
那么,在南京买房采用商业贷款,
如果要提前还款要收违约金吗?
记者摸底南京各大银行,却发现,
原来南京一直都有不能提前还款的规定...
工商银行: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贷款,一年后到三年内如提前还款,要收取三个月的违约金。
农业银行:贷款不满三年,须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贷款满三年的提前还款无需缴纳违约金,不满三年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交通银行:贷款满一年没有违约金,不满一年需支付1%违约金
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前还款,一年后可随时提前还款,无违约金。
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
南京各家银行都有自己的执行办法,
至于是否会像苏州一样统一规定,
目前还没有接到通知。
业内人士表示,
提前还贷本身是一种违约行为。
购房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
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银行政策的出台往往和楼市息息相关,
尤其是在目前楼市严格调控的影响下。
业内人士表示:
苏州这一新规的出台,
会拉长房屋的转手周期,
遏制商品房市场的短炒行为,
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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