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各地最新的招聘信息都在这里啦~
温馨提示
关于各地区教育部门的教师招聘公告,因篇幅问题,小编摘录的只是公告的部分内容,更多详情须登录给定网址或通过其他联系方式咨询!记住哦!
四川省隆昌市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15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的公告
(滚动查看详情)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隆昌市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1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1.考核招聘岗位:农村初中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
2.考核招聘名额:15名,其中,音乐4名、体育7名、美术4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考聘单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时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文件规定);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和隆昌教育网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昌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隆昌市康复中路488号)
报考者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
4.2018年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学院开出的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须出具原所在单位、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即面试费)80元。
(三)考核招聘方式
考核办法按照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市保密局指导监督。
1.面试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具有聘用资格。
4.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序,如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序仍有并列情况,加试专业科目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核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
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考聘主管机关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考核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聘主管机关确定拟补充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考试招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岗位选择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选岗。(如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以抽签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由隆昌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8年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一律不得调动。
四、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市教育局纪委:0832-3900519
隆昌市教育局政工人事股:0832-3900635
隆昌市人社局事管股:0832-3992583
本公告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隆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有关事项请咨询隆昌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32-3900635。
特别提示:
报考者在参考期间,请留意隆昌市教育局网站。面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面试成绩、体检、拟聘人员公示、选择岗位等一切事宜都在隆昌市教育局网站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附件1:隆昌市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市教育局
2018年7月3日
河南省永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260名教师公告
(滚动查看详情)
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中小学教师岗位,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60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94名,小学教师110名,幼儿园教师20名,职业教育教师6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5名,2001年前(含2001年)毕业的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档案已在永城市教体局备案人员)5名。具体岗位见《永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河南师范大学(均不含二级学院)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俄语专业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且所报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相近或一致。
(二)初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初中及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01年前(含2001年)毕业的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限档案已在永城市教体局备案人员)。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且所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专业相近或一致。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职业教育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等级证,并且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
(五)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01年前(含2001年)毕业的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永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永城市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7月4日在中国永城网(www.ycs.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报名确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永城网(www.ycs.gov.cn)进行报名(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9:00—7月14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7月13日11:00—7月15日17:00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以下)。
(2)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专业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主动告知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4)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信息,请务必牢记。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7月12日11:00—7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和更改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开通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7:0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次日上午10: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7月19日9:00—7月22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永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考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2.确定面试对象和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永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和《诚信承诺书》(可以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1份,本人有效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签订《面试确认告知书》。签订《面试确认告知书》后,应聘者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自动放弃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内容见《面试确认告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编制管理,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应聘后在永城的服务期不能低于3年,3年内不准调整工作岗位。
五、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弄虚作假的,5年内不得参加针对我市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针对我市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四)应聘者被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岗或者上岗后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针对我市的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省特岗教师招聘。
(五)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也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考试体检通知、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中国永城网公布,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本方案由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18525
附件
附件1:永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永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
福建省明溪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告
(滚动查看详情)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32号)、《明溪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明教人[2018]18号)精神,经第一轮公开招聘,现将2018年明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内容、招聘总成绩的计算、体检、考核与聘用等仍按《明溪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精神执行(《明溪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详见明溪县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fjmx.gov.cn/zwgk/jy/201803/t20180312_1087493.htm)
二、符合加分或优先录(聘)用人员,请于2018年7月17日前,将有关材料交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逾期视为不作加分处理。
三、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我省当年度毕业的免费师范生请于2018年7月11日-7月17日到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有关证件还未办理的,应持学校相应证明)。
四、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报名等事项,按省有关文件执行(福建省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7月11日-17日,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各岗位进入补充招聘面试人选及面试有关事项,将于7月18日后在明溪县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fjmx.gov.cn/zwgk/jy/公示,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98-2883861
附件:
明溪县2018年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明溪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6日
小编提醒:欲发布招聘广告,请联系中国教育报刊社荀老师 联系电话: 010-82296747 ,查看更多招聘信息请长按扫描以下二维码
编辑 | 周子涵
更多精彩资讯,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中教之声APP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