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日本的冲绳县,在古代叫作琉球王国。在中国元朝末期,琉球的英祖王朝分裂成三个国家:中山、山南和山北。其中,中山国的实力最强。公元1372年(明洪武五年),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杨载出使琉球,向三国诏谕。琉球地处一遇,国小民贫,三王都希望有强大的明朝作为靠山,得到诏谕后,琉球三王便不约而同地向大明“奉表称臣”,同明朝建立了朝贡关系,正式成为中国的藩属国。
值得一提的是,“三山”时期,就有程复、王茂、叶希尹、怀机等来自明朝的人才得到重用,他们受明朝皇帝的派遣,前来辅助琉球,有的位居国相乃至摄政。永乐十四年(1416),中山国王尚巴志灭了山南、山北两国,定都首里城,建立起统一的琉球王国,尚巴志被明政府册封为琉球王。从此,琉球国一直按照明朝的典章制度前往朝贡,谨守臣节。由于琉球对中国的态度恭敬,朝贡积极,这个小小的岛国得到了明政府的极大好感与信任。大明对恭顺的琉球,究竟好到什么程度?鉴于琉球的航海技术不行,洪武、永乐年间,明政府为其提供大海船,又赐“闽人三十六姓”给琉球,帮助琉球人发展海上贸易。此外,明政府还给予琉球十分优惠的朝贡政策,如琉球朝贡船的来华商品给予免税,朝贡使在北京的交易也不受五天之限,同样的贡品,给琉球的货价均高于其他国家。
在明政府的全力扶持下,中琉朝贡贸易红红火火。仅仅永乐一朝二十二年间,琉球来华朝贡就达到57次之多,一年要来贡三四次。琉球为何对朝贡如此积极热心?因为利润太大了。琉球每次来中国朝贡,都会带走大量的丝绸、瓷器、药材、书籍、纸张等,再运到暹罗、安南、占城、爪哇、日本、朝鲜等国家,与之交换当地货物如香料、苏木、胡椒、象牙、倭刀等,再转运回中国,从中获得巨大的航海利润。
明初,中国实行“片板不许下海”的海禁政策,严禁民间的海外贸易。永乐年间的郑和七次下西洋,到达印度洋、波斯湾、红海、阿拉伯海一带,让东南亚国家第一次接触到先进的中国商品,不过因为远洋航行耗资巨大,明朝廷最终无力维持只好叫停。在中国与东亚和南亚贸易陷入停滞的时候,取而代之的就是勇于做航海贸易的琉球人。为此,琉球人自豪地称:“以舟楫为万国之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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