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为“套路贷”,他由“明星企业家”沦为“失信被执行人”,他到底遭遇了什么?近日,本网对河南龙祥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圣鉴遭遇“套路贷”事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河南龙祥矿业有限公司,自带光环的明星企业
据了解,河南龙祥矿业有限公司是郑州市非煤矿山龙头企业,在该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当地累计投资近3亿元,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仅环保一项就投入6000多万,封闭车间、更新设备、建设花园式矿山企业,打造碧水蓝天工程,为郑州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公司上缴当地政府财政1000多万,解决了160多人就业,带动了500多人从事运输、修理、餐饮服务等,圆了发家致富梦想。公司创始人平素为人豪爽,热衷于慈善事业,多年来一直热心扶贫捐助、慈善公益事业,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向周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发放生活用品及现金,多次受到当地政府表彰,在当地百姓中广受赞誉。此外还为当地捐助教育经费资助贫困学生入学,是郑州市扶贫协会副会长单位,在业界久负盛名,口碑很好。
徐圣鉴,河南龙祥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就是这样一个明星企业家,却深陷“套路贷”泥潭无法自拔,至今无法走出困局。
起因:帮朋友还债帮出祸端
事件一:2014年11月21日,河南世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到期,为偿还借款,世安电子请徐圣鉴作为中间人向王某顺借款2000万元(转款人为王某顺妻子楚某艳)用于偿还荥阳市农商行贷款,王某顺了解到徐圣鉴参股的河南龙祥矿业有限公司持有荥阳市农商行有价值4000多万元的股权,其兄弟徐卫杰为法人的河南伟达仕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位于荥阳市的93亩土地以及位于郑州市南三环面积约120亩的汽配物流园后,认可徐圣鉴作为此次借款的中间人,世安电子与王某顺商定用款时间为三天,待银行将该笔贷款重新审批放款后偿还王喜顺。
然而,因种种原因,该笔贷款未能按时审批放款。
事件二:2014年12月11日,徐圣鉴朋友刘某急需周转资金,徐圣鉴作为中间人介绍其向王某顺借款300万元(转款人为王某顺妻子楚某艳),约定用款十日,借款到期后刘某未还借款,王某顺说带人去“弄”她,让徐圣鉴带路去刘某家,徐圣鉴担心王某顺对一个妇女做出过激行为,就向其解释再缓几天。
身份转换:由“中间人” 变为“借款人”
2014年12月31日,王某顺伙同外号“二哥”的人,多次前往徐圣鉴公司,要求作为中间人的徐圣鉴一次性偿还230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或向其出具借据。徐圣鉴顾及朋友关系,迫于无奈向王某顺出具2300万元的借款凭证,随后作为中间人的徐圣鉴协调先归还1500万元, 但王某顺非常仗义的称:“不着急,等凑齐再还吧。”
挖坑:坑你没商量
王某顺得知徐圣鉴另外有几笔借款到期,债权人预起诉的情况后,就于2015年2月3日,以保护其债权不被其他债权人追偿为借口,向徐圣鉴称:“可以通过虚增我(王某顺)的债权数额,采取诉讼的方式对你的财产进行保全,最终我并不会到法院执行”诱使徐圣鉴同意以王某顺岳母史某香为出借人,以河南伟达仕实业有限公司及法人徐卫杰为借款人(公司拥有一座位于郑州市南三环附近价值近十亿元的物流市场,一块位于荥阳市东区运河边,面积93亩的仓储物流用地,市场价值6000余万元)、河南龙祥矿业有限公司及法人徐博为担保人(公司拥有农村商业银行1722.5万股份价值4300余万元)、河南文棋生态园林有限公司及法人徐博为担保人(公司拥有1100亩生态园林苗木,市场价值近亿元),徐圣鉴相信了王某顺的口头承诺,签订一份金额为3300万元的借款合同(其中本金2300万元,自2014年11月21至2015年1月31日,利息1000万元)。为使虚假的借款合同没有漏洞,符合交易程序,2015年2月3日,王某顺从其岳母史某香账户分两笔(2300万元、1000万元)向徐圣鉴账户汇入3300万元,资金到账后,王某顺又要求徐圣鉴当日将资金汇出至其指定收款人张某的银行账户。
资金回转流程图
具体转款流程如下:
(1)、2015年2月3日史某香分两笔(2300万元、1000万元)向徐圣鉴账户转款3300万元。
(2)、2015年2月3日徐圣鉴按照王某顺的要求,将3300万元分两次转入张某(王某顺同伙)账户。
(3)、2015年2月3日张某将2300万元转入王某顺妻子楚某艳的账户。
(4)、2015年2月4日张某将1000万转入王某顺外甥女李某账户。
(5)、楚某艳在收到2300万元后,分别于2015年2月3日、2月5日、2月6日分8笔将共计2300万元全部转入史某香银行账户(2300万元完成了回转)。
至此,该3300万元的借贷资金又回流到了王某顺控制的账户,完成了其策划的虚假借贷合同的资金流转。
深陷“套路贷”陷阱,踏上茫茫还债路
王某顺在取得上述虚假借款合同以及资金流转证据后,即开始无休止的要求他代还借款。
由此开始,徐圣鉴陷入了这个“套路贷”完美陷阱,开始了茫茫还债之路。
见“大鱼”上钩,王某顺也开始“收网”。期间,王某顺曾向徐圣鉴多次恶意催债。
在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徐圣鉴被逼无奈,将自有房产抵押借款700万元,于2015年2月17日,按王某顺要求,将700万元分三笔打入王某顺指定账户(王某晨账户100万元;李某(王某顺外甥女)账户105万元;楚某艳(王某顺妻子账户495万元)。作为代还世安电子借款的部分资金。
环环相扣,套中有套
2015年3月23日,王某顺以史某香为原告将徐圣鉴、河南龙祥矿业有限公司及徐博、河南伟达仕实业有限公司及徐卫杰为被告,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5)郑民四初字第181号]),诉讼中,王某顺再次温言迷惑徐圣鉴,谎称这只是一个财产保全行为,只要徐圣鉴同意双方达成一个四天内偿还3300万元的调解协议结案,王某顺承诺并不会真去执行,诱使徐圣鉴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但调解书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2015年7月29日,王某顺以史某香名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此徐圣鉴方知受骗,即向法院提出两方面主张:第一该诉讼涉及的3300万元是虚假合同,实际初始借款金额只有2300万元,而不是3300万,多出的1000万元,是王某顺索要的高额利息。第二2015年2月17日,徐圣鉴以抵押借款替世安电子还款700万元,打入王某顺指定的收款人账户。还款时间距当初资金出借时间仅过去2个多月,当初的2300万元借款,实际仅剩余约1600万元。但王某顺拒不承认该笔款项是归还借款,称是王某晨、李某、楚某艳(王某顺妻子)三人借徐圣鉴的钱,等有钱了就还给徐圣鉴,法院对徐圣鉴主张也不予支持。
举证困难,资产被贱卖,明星企业家沦为“失信被执行人”
徐圣鉴难以接受被欺骗的诉讼结果,多方申诉、控告未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27日将河南龙祥矿业有限公司(徐圣鉴为该公司股东)持有的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股的股权及其分红股权225万股依法冻结(详见(2015)郑执一字第873号执行裁定书),进行司法拍卖。该笔股权市场价4312.5万元,法院拍卖评估价3700万元,在王某顺的暗箱操作下,最终被其本人以2742万元的出价取得,现已转至其名下。仅此股权一项就直接套取徐圣鉴一千多万元。同时,徐圣鉴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3300万虚假借贷的名义借款人河南伟达仕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93亩仓储物流用地,原计划投资8000多万建设一座现代化农产品物流仓储物流项目,也在王某顺的操作下土地被查封,于2017年11月23日被强制拍卖,土地拍卖所得款项又被王某顺执行走29801901.54元。因土地被拍卖,项目流产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
据向受害人徐圣鉴了解:王某顺最初出借2300万元,随后中间人徐圣鉴以抵押借款代偿700万元后,实际王某顺仅出借了1600万元。但王某顺却利用虚假借款合同,以诉讼手段执行走徐圣鉴各类资产总计价值近7200万元。还不算完,至今仍然查封着徐圣鉴位于郑州市繁华地段三层门面房,欲采用与拍卖徐圣鉴农商行股权相同的手段,低价套取该门面房资产,该门面房紧邻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面积2400多平方米,市场估价8000余万元。但是在王某顺的操作下,被执行评估计价仅有3000多万元。另外,王还以财产保全为名,查封徐圣鉴多处优良资产,阻其变现,从而使徐圣鉴的所谓“债务”滚雪球式的累积,致其难以翻身,其参股的龙祥矿业、文棋生态园等优质企业项目均受到波及,处于停滞状态。
深陷泥潭,悔不当初,再难翻身
对于自己当初所做的错误决定造成今天不可收拾的局面,徐圣鉴懊悔不已。
通过对事件的梳理,不难发现,王某顺以仗义帮助排忧解难做伪装,麻痹受害人。而后精心设计,诱使受害人按其要求一步步落入陷阱。
当徐圣鉴发觉自己落入王某顺精心编造的陷阱后,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信息,结果发现原来自己并不是第一个受害人,网络搜索史某香或以其为法人代表的“河南省金九龙置业有限公司”,即可查到该公司即涉及多宗诉讼,所使套路与自己受骗经历极为类似。网络显示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2015年河南省金九龙置业有限公司诉郑州市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河南省金九龙置业有限公司采取“套路贷”的手段致使恒升公司陷入债务危机,而后串通法官,将郑州市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三亿元的土地以6000万元的价格套走。在短短数年时间内即套取数十亿资产。
这些枯燥的数字背后,就是一张血盆大口。
据了解,河南省金九龙置业有限公司是房产开发公司,成立于2007年,原公司法人代表是王某威(王某顺儿子),王某顺本人是该公司监事。该公司在涉及多宗经济诉讼期间的2017年8月28日,突然将法人代表变更为王某顺时年已75高龄的岳母史某香,史某香只是一个家住荥阳市某某村的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该公司法人变更目的值得深思。目前事件受害人徐圣鉴因多处优良资产被查封,难以变现,相关联的河南龙祥矿业有限公司虽是当地行业知名龙头企业,也因上述原因,涉及诉讼,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正常运转。矿业公司160多名职工面临下岗失业危机;河南文棋生态园林公司投资数千万元承建的南水北调工程荥阳段二级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工程1000多亩苗木基地荒废,数十名员工下岗,损失惨重。
关于“套路贷”,律师有话说
河南怀惠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兴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套路贷”是一种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社会危害极大。“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
目前各种“套路贷”存在虚增数额的名目不同,甚至约定以房、以物直接变卖抵债。被害人自杀、卖房抵债的现象触目惊心,“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已经形成社会毒瘤。周律师指出,正是其危害性巨大,公检法部门开展了打击套路贷的专项行动。当然也要认真把握“套路贷”犯罪的特征,区分正常的民事欺诈和诈骗罪,高利贷和套路贷的区别,准确界定“套路贷”犯罪的性质。针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要求法院移送或直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至于是否属于“套路贷”,应由有权机关侦查审查确认。
启示与提醒
“徐圣鉴事件”,不是第一例,也不是最后一例。
近年来,“套路贷”事件频发,轻者背上高额借款,重者致家破人亡。
整理事件始末,不难发现,“套路贷”也无非是上述几种,手段基本雷同。在此本网也提醒广大读者,不要轻信“套路贷”,为自己带来无妄之灾。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陷阱,需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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