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泰安市教育局公布的《关于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了解到,泰安2018年中考加分政策已经公布!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录取)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录取)。
泰安2018年中考加分政策出炉!五类考生可申请
(1)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
(2)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10分录取。
(3)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10分录取。
(4)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按要求享受降分录取。
(5)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2018年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10分录取。
按照《泰安市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改革实施方案》(泰教发〔2017〕56号)精神,自2019年起,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录取)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录取)。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特殊考生信息的收集、确认作,各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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