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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
“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
今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
“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
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这些其实都是霸王条款,
还有价格欺诈、收费陷阱、旅游宰客……
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遇到果断投诉!
为自己权益,必看!
先来八一八存在我们身边的
“消费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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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信息泄露
骚扰电话烦不胜烦
消费者每天接到几个类似推销短信、垃圾邮件、骚扰电话已成常态,这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甚至给消费者带来精神上的伤害与财产上的损失。
★ 维权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经营者负有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泄露、售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2 抬高原价搞促销
虚假打折陷阱多
节日期间大量商场及服务场所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集中,但总有部分商家借"促销"制造销售陷阱,将原价提高后再以"最低价"、"最划算"、"低至三折"、"限时促销"等手段吸引消费者。
★ 维权依据 ★
这些行为违反了《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构成了价格欺诈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3 网购虚假宣传
商品货不对版
部分网络经营者打着原装正品的旗号,使用正品图片,用低廉的价格诱骗消费者下单购买,消费者在收到网购商品后发现货不对版,要求退货时,商家以"图片仅为宣传需要,购买以实物为准"为由拒绝退货,这样的投诉案例屡见不鲜。
★ 维权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赋予消费者网络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力,以及第55条针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赋予消费者3倍赔偿请求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六、十三条也对经营者欺诈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
4 设置最低消费
酒水开瓶费
"您今天所订包厢的最低消费是888元";
"这里的最低消费是188元,您还差2元,要不您买包纸巾?"……
这种经历许多消费者都遇到过,设置包间最低消费作为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一项"潜规则",既侵害了消费者自主消费的合法权益,也容易造成浪费。
★ 维权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也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5 电影院霸王条款
禁止自带食物
估计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这样的场景:去电影院看电影,当提着在外面购买的零食、饮料入场时,却被电影院工作人员阻止,原因是电影院规定观众不可自带食物入场,只有在电影院购买的爆米花、饮料等才可以带入观影厅。
★ 维权依据 ★
电影院设立的"禁止外来食品进入"规则属于其利用优势地位而设立的霸王条款,这种额外强加给一方义务的做法其实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除此之外
下面这些都属于“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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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下述这些习惯要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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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白自己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2.不忘索要发票
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除此之外,还有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
3.牢记维权时限
根据国家《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时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如彩电、冰箱、自行车、空调、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1年,主要部件为1至3年。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重新计算。(4)“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4.运用维权渠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否则,有理也会输掉官司。
如果已经遭遇被侵权情况
要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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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
有一些投诉,消协不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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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被投诉方不明确的;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
在消费的过程中
你有遇到过什么奇葩被坑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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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江门发布、人民日报、新华社、武清检察、灵璧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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