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国廷,男,55岁,于1987年7月空降邯郸市。身份证显示住址是: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建北路1号4排3号,不过此住址作为违章建筑早在2006年就被拆除。由于此人户口来路不明,身份证被限制使用,其公民权利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他虽然自称在涉县生、涉县长,并在涉县当公办教师教学七年,但在涉县几乎没有他的任何档案材料,连他的原始户口都没有,他的生死和去向在涉县无法查询。所以有人称他是“外星人”。
1987年他空降邯郸,有一个关键人物起了重要作用。那就是当时在任的涉县政法委书记牛德祥。
下面就听他讲一讲他自己的故事吧:
【大家好,我叫牛国廷,涉县西达镇牛家村人。在我记忆中,牛德祥是我们村里走出的最大的官,而我却得罪过他的家人,这事还得从1974年我上初中时说起,那年放秋假,学生都得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正是打核桃时节,我多次发现有人违反村规偷核桃,有一种正义感让我不再沉默,为了维护村集体利益,有一天我当场抓住了三个人并交由村干部按村规处理。被抓的是:牛国宝、牛土良和牛二宝。当时在牛家村全体民兵大会上,民兵连干部对我的正义之举给予了表彰和奖励。而这个牛国宝不是别人,正是牛德祥的亲侄儿。
1975年我以品学兼优被学校和村里推选上高中。1979年7月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河北武安师范录取。1981年9月师范毕业后由河北涉县文教局(现称:涉县教育体育局)分配到关防中学任教。1982年11月调往西达中学。1984年9月调往更乐中学并担任外教组组长。
1985年我家修建房屋,因为原建两条石洞后返工改建三条,村里副支书牛光祥的儿子牛国安无理阻止,引起“移厕所”纠纷。正当牛国安阻止我家建洞之时,我家东邻牛史存(时任涉县合漳乡供销社主任)妻申风英无理提出要我家向西移动我家大门下的长石条,我家不移便阻止我家施工。申风英凭其妹夫牛胡明是村长,牛胡明的姐夫牛喜良是村民调主任,强把我院的东墙说成是她家的西墙,与牛国安一起无理先告状,于1985年3 月同时到涉县法院西达法庭立了案。
1985年7月28日,涉县法院将本来四户系伙的小厕所改成五户系伙,错判牛国安胜诉。经上诉,邯郸地区法院同年11月21日仍错判:维持原判。
1987年2月22日,涉县法院不顾现场事实和我家房产证,仅凭东院历来靠我院东墙使用的习惯,强把我院东墙判给牛史存。当然也是我家不服,提出上诉邯郸地区法院。
由于“移厕所”和“访墙”上诉、申诉到邯郸几次,得知邯郸市一学校急需教师,当有人问我愿不愿意来邯郸教学时,我说涉县老师外调很难,好多人想外调三年五年调不成,如果能调来我就来。
1987年3月7日,我在涉县文教局领取了调动审批表和商调信,同日还在涉县法院领取了“房墙”案的一审判决书。自此,我的调动与第二次上诉同步启动,5月6日邯郸地区法院仍旧坚持一审法院的错误,作出了第二个荒唐的终审判决。到7月24日才通知我家去涉县西达法庭领取该判决书。
1987年5月8日,涉县文教局寄我的档案往邯郸市化学工业公司。5月20日通知我重填调动审批表,把原来填写的调入单位“邯郸市化学工业公司”全部改成“滏化技校”。5月31日冀邯市人干办理复函。6月1日涉县文教局办理干部工作介绍信。6月27日到邯郸市滏阳化工厂技校报到上班。
1994年9月,滏阳化工厂以优化组合为名,将我从教师岗位下岗,11月又以优化上岗为名要我无证上岗烧锅炉。值得庆幸的是:11月我赶上了单位最后一次福利分房,于是有了现在身份证上的住址:邯郸市复兴区建北路1号4排3号。2001年10月24日统一办理了《住房租赁合同》作为承租公有住房的合法凭证。
2006年3月,滏阳化工厂通知他们搬出住房,却不予补偿安置,原来1994年所分福利房竟然是违章建筑。
2007年2月,我因拆房不予安置补偿起诉于法院,而市、区两级法院一致伪造借口,裁定:不予受理。
令人纳闷儿的是:20多年来我所在的化工社区的东墙上一直高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帮扶单位 邯郸市政法委 ”十个大字。不难想象,这个社区的违章建筑可以当福利房分配,又办理《住房租赁合同》让违章建筑合法化,经起诉法院,法院编造理由不予受理。有邯郸市政法委帮扶,做啥事都有底气!安全!高效!
因为我工作和待遇的异常变动,我曾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查看本人档案,都被滏阳化工厂拒绝。直到2017年3月7日,复兴区有关领导前往才查阅到我的档案。发现档案存在问题后,立刻前往涉县教育体育局和涉县档案馆,经多人多次查询,发现涉县教育体育局不存在我的任何档案记录,涉县档案馆只查到两张表,就连涉县公安局也查不到我的原始户口。
我多次向邯郸市联合接访中心反映:涉县有关方面销毁了我的干部人事档案,邯郸市教育局也多次与涉县联系,要求涉县教育体育局给我解决问题,但涉县教育体育局以无法解决为由,一拖再拖没有结果。
2017年5月26日,我带律师到涉县法院立案,法院留下诉状,说七日内答复,后来又说不行,让改写材料,这样不行、那样不行一直寻找理由拖延时间,邯郸市复兴区两位领导也多次前往涉县法院提供材料帮助立案,我也多次打电话给主管立案的副院长牛燕军,牛院长每次都说他不在法院,等回来再说。一直拖到2017年10月16日,涉县法院接受了诉状却不给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庭长程贺斌说已经立案,要我找行政庭长宁彩霞,宁彩霞又让我找程贺斌,......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我到邯郸市中级法院立案,而邯郸市法院依然是不立案也不裁定其他法院异地审理。只是口头要我再去找涉县法院。而我还能去涉县法院浪费时间吗?涉县法院不立案,问题并不仅仅是立案庭长程贺斌,关键在于主管立案的副院长牛燕军是牛德祥的儿子!
上世纪八十年代,牛德祥当涉县政法委书记时,涉县法院、公安、文教是弄虚作假胡作为!现在呢,牛德祥的儿子当涉县法院副院长是玩着花样不作为!哎!权利在人家手里,老百姓你能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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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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