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对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处以罚款100万元。
今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7年3月,张某申请执行巴州区综合开发公司、赵某借款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顺庆区人民院冻结了赵某和其挂靠的胧腾公司在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享有的华成镇王家湾君福尚岛项目拆迁补偿款,并向巴州区财政局发出通知,要求其协助提取相应款项。不过,巴州区财政局在收到法院裁定书与协助通知书后 ,并未履行协助义务。
据悉,法院随后又向其发出限期履行协助义务的通知,并告知其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法律后果,但巴州区财政局仍未履行相关义务。为此,顺庆区法院决定对其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处罚。今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目前已经赶赴银行对该笔100万元罚款进行强制扣划。
顺法宣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王超
编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