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公安通报情况
系因亲生父母多次体罚
记者获悉,龙华公安12月26日已就这一事件发布了情况通报,通报指出:“2017年12月18日,分局牛湖派出所接报一宗一女童凌某某(女,9岁,江西人)疑被父母虐待后昏迷的警情。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医院调查。针对凌某某身上伤痕情况,经公安机关查证,系因凌某某性格顽劣经常惹事,其亲生父母多次以体罚方式予以教育惩戒时造成。经民警严肃教育,其父母认识到管教方式粗暴的错误性,并承诺以后将坚决改正。目前,凌某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情况稳定。龙华警方已将该情况通报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目前社区工作站及街道妇联已经介入。此外,警方正在开展包括伤情法医鉴定在内的进一步调查工作,将依据查证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法予以处理。”
区妇联会同观澜街道办
上门慰问安排心理辅导
昨日下午,龙华区妇联会同观澜街道办妇联工作人员,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受害女童家,给女孩送去了水果、公仔等慰问品。妇联工作人员在与女孩谈话交流后,安排公益心理咨询中心龙华区“心灵之家”人员对她做了简单的心理辅导,并将对女童行为矫正辅助教育提供帮助。同时,再次指出了其父母体罚孩子行为的不当,责成其要好好照顾孩子。
孩子父母表示认识到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对,今后要注意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多与孩子沟通,绝不会再有体罚孩子的行为。街道工作人员在批评家长的同时,也鼓励其要努力生活,克服困境;并且安排了社区人员为家庭安装热水器,解决一家人洗澡困难的问题。
观澜街道妇联主席刘爱群表示,下一步社区妇联将在日常生活中定期看望女童,密切关注她的家庭生活。
专家解读
反家暴要“首问负责”,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
记者发现,不少晶报读者谴责了女孩父母,也有网友提出应该剥夺父母的监护权,但也有人认为“对父母进行控制后孩子们无人抚养是个问题”。对此,记者咨询了反家暴社会组织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个案管理中心主任刘西重。
刘西重认为,根据警方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基本可以判断这是一起严重的虐待儿童的家暴案件,当然还要看伤情法医鉴定,收集和固定证据等,看最终的调查结论。如果情节严重,警方可以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如果属于虐待罪,应当给予刑事拘留;相关部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对于遇到这种情况,街道办或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提供哪些帮助,刘西重说:“当前最紧迫的是,如果不能排除孩子被继续虐待的即时风险,民政部门应当站出来向法院申请撤销孩子父母的监护权,考虑进行家外安置;并由法院安排临时监护措施,指定新的监护人。此外,我国《民法总则》第36条规定,当监护人未履行好监护职责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今年3月,龙岗区法院就撤销了一对父母的监护权,这是广东省首例。”
而对于部分网友指出的“如果父母被证实确实没有能力抚养好孩子,但剥夺监护权小孩又会无人看管”的问题,刘西重表示,儿童保护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就好比大家都说“匹夫有责”,但在操作层面谁又是“匹夫”?现实中往往会推给妇联,而妇联作为一个社会团体,不像行政部门有执法权,也不像法院有司法权,力量有限。所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势在必行。他强调:“不管是街道办、社区,还是其他社会组织,遇到这类事情,不能一‘转’了之,而是应以‘首问负责’的态度负责到底,直到孩子得到彻底的、切实有效的保护。不怕不专业,就怕不负责,或者不敢负责。另外,《反家暴法》也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遇到未成年人遭遇家暴必须上报公安机关。”
(记者 李婷菊/文 观澜街道办/供图)
此前报道
深圳9岁女孩遍体鳞伤疑似被长期虐待 父亲一口否认
女孩背部有大面积伤痕。
深圳市儿童医院收治的一名女童身上有多处擦伤和烫伤
昨日,记者接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人士的报料,称市儿童医院收治的一名女童身上有多处擦伤和烫伤,怀疑曾遭暴力虐待。报料人提供的照片显示女童背部有大面积严重的类似烫伤的痕迹。昨日在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女童父亲和女童本人均否认“虐待”,医院也不愿透露更多信息。
女童背部大面积伤痕
昨日,报料人称:“深圳市儿童医院神经内科××床,一个被亲生父母多次虐待住院的9岁女孩,烫伤、头骨多次碎裂,9岁年龄体重却不足30斤。谁能给孩子一个生的希望……保护她家的其他姐妹。”报料人发出的图片显示女童的整个背部有大量看似烫伤和擦伤。
昨日上午,记者尝试联系报料人未果,于是前往市儿童医院。在神经内科病房,小丽(化名)还未睡醒,其父亲在床边守候。记者问小丽父亲,孩子为何住院,他答是感冒引起的,有炎症,缺营养,家庭困难。
记者看到,女孩额头红肿,有很大一块凸起,和一些新鲜擦伤,下巴、脖子上也有明显伤痕,敷着纱布。后背的一大片伤疤,有部分开始结痂脱落,长出新皮,但未痊愈。
对于伤疤的原因,小丽父亲表示:“我们(夫妻)上班不在家,女孩自己待在家,洗澡时没控制好水温,烫伤了后背和下巴。家里小孩多,很挤,她打热水喝时不小心烫到了脚。额头的伤是因为淘气,在阳台爬,摔倒弄的。”
女孩皮肤蜡黄,比同龄孩子瘦小很多。其父亲表示,孩子今年从东莞转学来深圳本要读三年级,但因为身体太弱没去报名。“让她在家休息下,下学期再上学。”其父说。
一小时后,女孩醒来,吃了一块小面包,喝了一小盒牛奶。之后记者尝试与女孩聊天。女孩说话声音很小且沙哑,要凑近了才能听到。记者问她脖子的伤疤是怎么来的,她用微小的声音回答:“不知道。”记者又问:“那你额头上伤疤是怎么弄的?”女孩想了下,说:“在阳台,摔的。”接着就不说话了,时不时用手去抓伤口。其父亲告诉记者,因为伤口结痂,很痒,女孩晚上都没怎么睡。
目击者称伤口“很奇怪”
市儿童医院一名工作人员称,女孩之前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ICU抢救,18日转到住院部。女孩父亲肯定了这一说法:“住院一周了。那天晚上睡觉时她从床上滚到床下,摔了,昏倒了,就送到医院。”
对于小孩“被虐待”的说法,科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但当记者问从医学专业的角度看,女孩的伤口有无可能是虐待造成,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有什么‘有可能’的?这就是被虐待的嘛!但是我也没有拍到证据。所以小孩确实可怜。”同时,这位工作人员也表示,这家人生了4个女儿,大女儿寄养在舅舅家,受伤的女孩是第二胎,是双胞胎,还有个妹妹。女孩父亲一人打工养一家人,每月三四千元工资,老婆打零工。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女孩目前全身的皮肤好了一部分。可她爸爸说没钱了,明天就要出院。”女孩父亲也表示,入院后花了两三万元,都是跟亲戚朋友借的。
记者试图联系医院负责宣传的社工部工作人员和女孩的主治医生,但双方都以不能透露患者隐私为由,婉拒披露更多信息。
与女孩同病房的一位小孩家长称:“他爸爸看起来很老实,照顾得也很好。晚上女孩哭、叫都会哄,帮她换药、擦身。女孩舅舅舅妈也来帮过忙,妈妈没有出现过,一直是爸爸在照顾,(孩子)不会怕爸爸。”对此女孩父亲表示,家里还有两个小孩上学要接送,老婆走不开。但同时,另一位小孩的家长认为,“身上没有一个好地方,我的感觉是,很奇怪!”这位家长认为,是否“虐待”很难界定,如果家长没有照顾好孩子、导致孩子受重伤,那么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难辞其咎。
采访结束时,小丽父亲向记者表示,自己的经济能力难以负担女儿的治疗,希望能够得到大家帮助。
(记者 李婷菊 实习生 陈思晴/文 记者 高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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