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飞豹”战机的研制,要追溯到1973年。当时中国国防科委航空研究院(六院)指示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即603所)开展超音速战术轰炸机的预研工作。同时由于越南战争的经验教训,北京召开的会议上也决定搞一个轰-5或轰-5和强-5共同的后继机,以加强空中攻击力量。
由于没有确定轰炸机还是强击机,因此在1976年的方案汇报上,沈飞、南昌飞机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歼轰-8和强-6方案。但是由于这是中国国产战机的重大突破,因此国家还是想听听多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其他飞机设计单位的想法。1976年11月,国防工办召集空军、海军、三机部、六院在北京听又取了603所对轰-7飞机战术技术要求的论证和方案汇报。
当时603所可是准备了4个方案。第一个方案土的掉渣,是在歼-6的基础上改进设计战斗轰炸机。其实这个方案就是陪绑的,因为歼-6就已经很落后了,在这个基础上再改,肯定好不了,弄不好性能更差。第二个方案是仿制美国的F-4。这是当时一款很经典的战斗机,而且在越南战争中显示了很强的对空对地作战性能。当时603所已经在收集资料,如果上级批准就可以实施仿制。
第三个方案最先进,是中国设计师根据自身实力,独立设计的战斗轰炸机,采用了非常规布局。按照飞豹总师陈一坚的说法,就是外形非常怪,性能最好。而第四个方案就是现在的歼轰-7方案。有独创也有借鉴,符合军队的技术性能指标,比较先进但是比第三个方案要落后。
歼-6方案立马就被淘汰。经过4年的风洞试验等分析,603所认为后三个方案都能满足军方的要求。F-4基本是现成的仿制,如果老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走,没有前途。但是最先进的第三个方案,能不能上,设计人员也没谱。按照总师陈一坚来回忆,就是由于技术和经验的限制,无法保证设计和性能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搞的是第四个方案。
可见,中国飞机设计一直搞仿制、外形不新潮,除了政策性的影响之外,很多是由于中国工业基础薄弱,基础研发测试设施差造成的。中国的设计人员,完全可以设计天马行空的战斗机,但是对战机的性能没有底,不但可能设计出来造不出来,还有可能造出来飞不起来。中国现在有了歼-10C、歼-20等完全自主设计的先进战机,不是凭空出来的,而是几代航空人积淀的结果,也有中国先进风洞、超算等设施的大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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