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冬供暖季的临近,德州市热力公司2017-2018年度供暖期缴费工作已经展开。德州市热力公司已经开通银企联网代收缴费业务,凡持有市热力公司供热缴费卡的用热户,可选择在指定银行市内任一网点或德州市热力公司客服大厅进行缴费。
早在9月底开始,德州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已经在岔河小区、石化宿舍等小区发放用热服务指南,方便市民了解供暖缴费信息,目前已经发放用热服务指南2000余份。
据悉,今冬明春供热时限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我市2017-2018年度取暖费价格执行市物价局德价发[2008]第101号文件。即:按建筑面积居民取暖费为22元/㎡;非居民取暖费为30元/㎡;城市低保户取暖费为15元/㎡。享受低保优惠政策的热用户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簿、低保证、领取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热力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缴费。
(图片来自网络)
德州市热力公司辖区内报停用户请在10月15日前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缴费信息卡到市热力公司客服部填写《用户暂停供热申请单》办理“报停”业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停业务的用户,将视为正常用热。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采暖期。实施分户控制的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用热手续,在采暖期开始后10天内仍未缴费的,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热,已发生的热费由用户承担。
德州市热力公司已开通银企联网代收缴费业务。凡持有供热缴费卡的用热户,可选择在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青岛银行的市内任一网点或德州市热力公司客服大厅进行缴费。
德州市热力公司客服表示,如果持有供热缴费卡的用热户不慎将缴费卡遗失,可携带身份证到客服大厅补办。市民在购买二手房前,应该事先询问房主房屋是否存在欠缴暖气费等情况,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办理暖气过户手续最好在供暖之前,这样不耽误当年的正常供暖。同样,对于租房用户来说,如果是需要租户个人缴纳取暖费,也应该在缴纳租金前咨询该房屋是否存在欠缴暖气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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