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张一天)9月20日下午,中纪委官方网站通报了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起涉及北京。密云区委党校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用于接待,常务副校长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通报, 2015年7月至8月,密云区区委党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赵金祥,个人批准该校食堂管理员用食堂资金,分两次购买高档白酒4箱18240元用于接待。赵金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纪委同时通报得到另外4起案件也都与公款购买高档酒水用于“接待”有关。涉事金额最大的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政府三年间采购了价值高达120万元的两千余瓶高档酒,多名曾在此期间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官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取得显著成效,但作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高压之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公款大吃大喝禁而不绝,有的明知故犯,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用高档酒水,有的弄虚作假,违规报销高档酒水费用。上述5起问题都很典型,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知纪律明确禁止,仍不收敛不收手,变换花样顶风而上,受到严肃追究,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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