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农民起义风起云涌,李自成、高迎祥、张献忠、王二······虽然农民起义一般被我们认为是正义之师,但他们当中,有时也会做出非常残暴的事情。特别是张献忠,简直是个残忍的杀人魔王,其对百姓的残害,远远大于朝廷官军。而李自成,是明末农民起义军中最成功的一支队伍了,逼得崇祯自缢身亡,宣告了大明王朝的灭亡。
张献忠吃人,许多史料和传说中都有记载。而在民间野史中,也流传了一桩李自成活煮分食福王朱常洵的故事。
朱常洵,是崇祯皇帝的叔叔,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他的母亲是万历最宠幸的郑贵妃,因为这层关系,万历曾想立朱常洵为皇位继承人。但在大臣们的极力反对的,万历皇帝才不得不把皇位传给崇祯的老爸朱常洛,而把朱常洵封为福王。
就像他的封爵一样,朱常洵真是一个会享福的人。朱常洵整日沉湎酒色、养尊处优,对外面发生的事情不闻不问,只顾自己享乐。养得是肥头大耳,重达三百斤,整个一个大肉团子。
崇祯十四年春,李自成大军攻破福王王府所在地洛阳。大胖子福王逃入郊外的迎恩寺中,但很快被义军发现,把他押回城中。传说福王见到闯王,吓得浑身哆嗦,跪爬到李自成面前,声泪俱下地祈求李自成饶他一命。
李自成不屑一顾地大声斥责朱常洵,并命人打了朱常洵四十大板。这一顿打,打得朱常洵血肉模糊、哭爹喊娘。这还不算,更恐怖的还在后面。闯王命人拔掉朱常洵的所有指甲和头发,剃光身上所有的体毛,用药物洗肠,排尽体内的屎尿,然后把朱常洵扔进一只巨大的铁锅里。
巨型铁锅里撒满葱姜、花椒、桂皮等大料,士兵们又杀了几只梅花鹿,剥了皮扔进锅里。锅下生起熊熊大火,锅内香气扑鼻。巨锅之中,胖球朱常洵不时扑腾挣扎,大声哀嚎,非常凄惨!
李自成率领一帮义军,围在大锅周围兴致勃勃地观看朱常洵的“表演”。煮了一个时辰之后,李自成和手下的几千人一起分享着福禄(鹿)大餐,把福王朱常洵和那几只梅花鹿一起吃进了肚子里。
朱常洛被李自成以福禄大餐的形式吃掉,或许只是一个民间传说。但他在洛阳被李自成杀掉,却是被公认的,没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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