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辽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辽市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历史遗留需要继续解决的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工作方案》(通信联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我旗于即日起开展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登记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人员范围
(一)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二)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招生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的毕业生;
(四)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五)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
(六)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厅发〔2010〕47号文件规定的2002年以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2012年安置遗漏人员);
(七)中共通辽市委〔2012〕3号会议纪要明确的"2002年以前入学的教育学院和电大等学校师范类委培生、1999年之前毕业未安置的非师范类统配生、2001年以前毕业未安置的全日制师范类本(专)科院校毕业生"(历次安置遗漏人员)。
二、登记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登记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登记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报名登记者后果自负。
(二)登记地点:诺恩吉雅大楼二楼(旗政府办公楼西侧)
(三)登记时提供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须本人持《学籍档案》、《报到证(派遣证或全民所有制工人调配证)》、《定向或委培合同(协议)》、《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
2.本人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3.需要本人填写《奈曼旗"并轨"前部分未安置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登记表》或《奈曼旗"并轨"前部分未安置技工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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