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黑龙江消费网《以百万路虎尾部惊现后“补漆” 店家被诉涉嫌欺诈》为题,报道大庆市消费者王先生花172万购买的路虎新车,竟发现有后“补漆”的问题。大庆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路虎4S店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一陪三。
4月1日,大庆市消协约谈了大庆捷路4S店,并对此事进行调解。
大庆消协张建宇科长表示,根据《消法》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关于王先生路虎车后补漆的问题,4S店若表示销售时不知情,需要由4S店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举证,到底是出厂时出现的,还是运输时出现的,或者是在什么情况下出现的,以证明自己销售时不知情,不存在欺诈销售情况。
消费者意见:可以让步 退一赔一
消费者王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车主不接受大庆捷路4S店此前的处理意见,关于赔偿金额,车主表示可以让步,要求经销商退一赔一。如果经销商不予理赔,车主将到法院起诉。
4S店:可以换车不会赔钱
大庆捷路4S店石经理表示,4S店承认漆面问题不是车主造成的问题,针对“后补漆”一事,大庆捷路4S店已经向上海总经销商做出说明,大庆捷路4S店可以给车主换一台车,但不会退一赔三或退一赔一,只赠送十次保养。
大庆消协:必须退车赔偿可议
大庆消协的张科长表示,依据《消法》,如果销售方存在欺诈销售等现象,必须给予消费者退货和赔偿。这里提到的赔偿主要分两种。一是补偿性的,二是惩罚性的。就此事看,大庆路虎经销商仅同意退车而不予赔偿,显然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理的,消费者为此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租车费等,4S店也应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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