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谁为个人隐私买单?苹果解锁风波的影响)
第2页:争执关键:个人隐私是否可以侵犯?
争执关键:个人隐私是否可以侵犯?
■事件回顾 起因为一部iPhone
这个问题首先由路透社报道,美国地方法院加州中心区的地方法官夏莉·皮姆要求苹果帮助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解锁一部苹果iPhone 5c手机,该手机机主名叫塞得·瑞兹万·法鲁克,是去年十二月发生在圣贝纳迪诺市(San Bernardino)枪击事件的两个凶手之一。
事件回顾 起因为一部iPhone
■争执关键 国家权力是否可以探究个人隐私
相信很多人会感到疑惑,就是一个解锁不解锁的问题为什么会争执这么久的时间?显然一个领美国政府都难以短时间裁决的争论不是尔等能够解析清楚的,索性我们了解到的是目前这个事件争执的关键问题是,国家是否有权力要求这些,国家的权力是否已经大到可以侵犯个人权利的程度。
苹果拒绝FBI的请求
不过苹果最终亮出了法律之根本——《宪法》,苹果认为政府迫使苹果编写违反其主观意愿的程序好比用暴力强迫公民撒谎,是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行为。此外,根据1994年通过的《通信协助执法法》,虽然该法要求电信商的设备必须有让执法部门能够监听必要信息的功能,但是该法律也有条款明确“该法案并未授权政府要求电信运营商设计有特定功能的定制设备”。
而FBI方面,政府引用的法律是美国第一届国会于1789年通过的《所有令状法案》(AllWritsAct)。颁布于开国之初的这部法案简单到只有两段话,但是赋予了法院非常广泛的权力来要求与案件无关的第三方为调查案件提供服务。
站在第三者公民的利益上我们会有两种考虑,于私,我们肯定希望我们使用的任何数码设备都能够绝对安全的保证我们的个人数据。但是于公,我们不希望看到任何危害我们社会安定的因素存在,苹果这部手机的特殊性也决定了这起案件非同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