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双减”在行动!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广东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并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
课后服务内容
强化作业管理,小学生争取在校完成作业
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小学生争取在校完成作业。
另一方面,学校要结合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积极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拓宽课后服务渠道
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可聘任退休教师、志愿者
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可聘任退休教师、志愿者参与,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课程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第三方教育机构等教育资源的引入和管理,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
课后服务保障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现象
各地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的,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地需出台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收费标准调控,防止过高收费。
坚持自愿、普惠非营利的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现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机构服务,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课后服务安全
加强课程内容审核,做好家校无缝对接
一是加强课程内容审核,把好外聘人员资格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做好家校无缝对接,做到出入管理有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是做到服务供给张弛有度,确保学生心理安全;
四是做到老师教导有方,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五是做到市场监管有力,确保学生食品健康安全。
支持探索开展假期托管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假期托管遵循学校主动、社会参与、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公开收费标准等基本原则。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以看护为主,同时可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以假期托管的名义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