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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汽车7月1日报道 一直以来,在国内拼车都是一种合理但不合法的行为,日前有传闻北京计划在年内出台私家小客车“拼车”指导意见,一时间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实际上,拼车行为在美国、欧洲等不少国家已经在实行,这并不是北京市的独创。
● 为何要鼓励拼车?
大城市病在国内愈演愈烈,交通拥堵已经不仅仅是北上广深的独特现象,有人甚至戏言,但凡是个城市,拥堵都越来越普遍。而目前中国的百人汽车拥有量仅仅为美国的1/10。我们可以预见的是交通拥堵现象未来很难很快缓解。
据北京顺风车公益基金管委会的统计数据,结果显示通过收费闸口的私家车里,超八成均只有司机1人。以北京500万辆车为例,按最低标准10%的“顺风”比例计算,除去平均每天尾号限行的100万辆车,每天可有效减少40万辆车出行。
● 拼车其实“不合法”
尽管拼车一方面可以降低车主的用车费用,另一方面也为不少无车族提供了某种便利,但是根据目前的交通法:由于私家车不能从事营利性载客,因此发生金钱往来的有偿拼车,严格来说是违法的。
● 拼车“痒”在何处?
由于私家车主与乘客间在法律上的关系并不明确,一旦出现纠纷双方仅凭口头协议在法律上很难得到保护。另外,私家车在参加保险时都是以非营运车辆参加,而几乎所有保险合同中都会规定这么一条:非营业性的单位和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 如何减少拼车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对于拼车的双方来说,一般会提供双方的便利,但是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法律和经济风险将并存,那么一般情况下如何减少拼车的风险呢?以下我们将从车主和乘车者两方面来说。
对于车主来说:
拼车如果只是分摊油费、路桥费,司机或车主没有额外得利,属于与无偿拼车的情况,应不能认定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故发生事故应正常按条款处理,审理和判决逐渐趋向于无过失的归责原则,即一般情况下,驾驶者应当对搭车人承担责任,搭车人无偿搭车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其甘愿冒一切风险,驾驶者对搭车人的注意义务并不因为有偿或者无偿加以区分;但是,如果认定司机或车主有额外得利,应认为是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对于此类有偿拼车,一般认定为非法营利,会根据相关的民事法规进行处理。
对参与乘车者来说:
此外,对于搭车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驾驶者的民事责任。作为搭车人,则可以在出发前,自行购买一份这一段时间的意外保险,双方签好相关免责协议,以防隐患发生。
简而言之,是否有赢利行为将成为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非常重要的判定原则,但是除去油费和过路费之外,关于汽车的折旧费以及驾驶人的劳动如何界定依然很模糊。对于危险性较高的长途拼车行为和长时间拼车行为,还应该签署拼车协议,权责分明。
- 第01页:拼车的实际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
- 第2页:拼车注意事项/国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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