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有自媒体人发布了最近几例,当交警遇到车祸的时候,老百姓表现出的冷漠甚至冷嘲热讽的帖子。
这也是在“若国家有难,我肯定不会上战场也不会让我的孩子上战场…”热贴之后,又一个值得人们关注的话题。
凡事皆有因果,提到因果就不得不提到关于法律,还有那些拥有法律行使权的人。
无论是“交通法”还是“农业法”,法律都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那么可不可以理解为,那些掌握法律行使权的人,是不是就成了拥有“特权”的人了呢?
标准法案肯定是 :“不是”
然而现实生活中,正是因为某些掌握法律行使权的人,把国家赋予的这项神圣权利变成私人“特权”,甚至为了个人利益,不惜“以权谋私”,“知法犯法”。
从古代的“官儿”,到现代的“管儿”,小到城管、农管、交管,大到厅长,市长,省长,倒在贪腐脚下的还少吗?
曾经轰动全国的,吉林市官场集体沦陷,四大班子领导、公检法、纪委、财政局等全部涉及贪腐,被省纪委监委一窝端的新闻,很多人还历历在目吧?
老百姓并不是藐视法律,而是痛恨那些利用手中权力做“利己害民”勾当的人。
一些号称充满“正能量”的自媒体人说:“为什么老百姓一看到那些官儿啊,管儿的出现问题后,都要拍手称快?
你不理解是因为你没有遭受过那些拥有法律行使权的人的伤害。但是,这也绝不能成为人性冷漠的理由。
善不分大小,不能因为善小而不为。
但是,恶却要分轻、重,罪恶滔天自然死有余辜。
当一个人面临生命危险,需要他人伸出援助之手的时候,那一刻,躺在地下的人身份就是一名伤者,况且伤前他也算不上什么大恶之人。
热情可以感动别人,冷漠同样也会感染这个社会,只是希望不要让热情的人伤了心。
大家是否记得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刘德龙校长为救被凌辱女学生砸瘫一个歹徒,事后被对方家属索赔百万并喊判刑”。
好在法院最终认定:刘德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尽管行为有些过于激进,但他是在危急时刻救人,并保障了受害者的权利,应该获得适当的奖励和嘉奖,而不是遭受惩罚。
第一个是4月14日的湛江警民相撞交通事故。
第二个是4月16日的南京交警隧道内被撞事故。
第三个是4月18日的重庆车顶执法人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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