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受害人把矛头指向我们家人,老父亲家的窗户都被砸了。”一个在司法流程中告一段落的集资诈骗案,因大部分集资款流向成谜,案外依然发酵,一被告人家属身陷“嫌疑”,苦恼不已。
浙江永嘉人、前顺吉集团女财务施晓洁是事件主角。3年前该案震动国内,被人称为“东阳小吴英”事件。3月下旬,此案司法层面告一段落,当事方家属也陆续收到法院判决书。被告之一施晓洁被温州市中院以诈骗集资罪判处死缓,刘晓颂则以同案同一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2年。
“现在解开的只是谜面,谜团还在深渊。”一名受害人说。对于这个曾轰动一时的集资案件,坊间也开始揣测:4.6亿元到底去哪儿了?施晓洁是什么身份?深陷漩涡的顺吉集团,为何能置身事外?
4.6亿元资金黑洞
此案被追究的被告共两人,主角施晓洁,1982年生于农民家庭,至案发父母还在乡村以养猪为生。施2005年进入顺吉集团,并担任过出纳。然而,就是这么一个80后的女财务,被司法认定的非法集资款超过7亿元。
另被同案判决的是她名义上的丈夫刘晓颂。1977年生的刘,和施晓洁只举办过婚礼,却没有登记结婚。
根据司法材料,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集资行为是从2007年到2011年8月。
两 人分别在2011年9月21日、22日被永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8日逮捕。永嘉县公安局以施晓洁,刘晓颂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 法经营罪,于2012年5月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起诉。2013年1月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庭审、判决,整个司法流程历时一年多。
编号为“温检刑诉一(2012)212号”的起诉书显示,施晓洁以帮顺吉集团融资,帮企业还贷,投资等名义,高额利息吸存。2007年至2011年8月间,大部分集资款用于归还借款、利息。
法院认定,不能归还的款项总计3亿余元,以及1.6亿余元承兑汇票贴现款无法支付,两项叠加约为4.6亿元。
另外,2008年至2011年8月,刘晓颂以同样的名义集资7500余万元,以高额利息转借给施晓洁,获取施支付的利息1亿元。至案发,5500余万元无法归还。
但刘晓颂购置的资产基本能得以偿付,而施晓洁则“一穷两白”。
“这更像是一个团伙,而施晓洁几乎独揽了罪责。”有律师如此比喻。不过他强调自己也仅凭揣测,因为没有真凭实据。
然而,不管是施晓洁还是刘晓颂的律师,都不愿深谈此案,认为案件已审结。直到清明节前,都未见委托人有上诉的动静。
60亿资金网:顺吉集团角色谜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多份司法材料,发现此案自始至终,顺吉集团如影缠绕。案发之初,债权人纷纷向顺吉集团“逼债”。对此,顺吉集团在当地媒体公示,撇清了外界对其与施晓洁事件有关联的质疑。
即便如此,施晓洁与顺吉集团的关系依然迷雾重重。施到底是不是顺吉集团的财务人员?判决书上,法院对此并未“黑白”辨明。
顺吉集团法人代表施顺吉证实,施晓洁是自己的侄女,担任过顺吉出纳,但2009年1月,他发现她把公司账目弄得很乱,就要求她清理,但至案发一直未理清。
实际上,顺吉集团的“民间融资”也在施晓洁负责的范围之内。
顺吉集团分管财务的一名李姓副总证实,至事发施晓洁仍未移交其所负责的“民间融资事项”,顺吉集团和施晓洁尚未结清账目。
2009年10月左右,施顺吉要求施晓洁不要再做融资工作,并交出财务章和公司印章,但在公司依然跑一些银行方面杂务。
此外,施顺吉的一份供词显示,对于他人持有的一些集资款收据盖有顺吉集团印章的,是真的,“但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也不清楚”。
施晓洁曾列出一张清单,顺吉集团未还金额达1亿元。但施顺吉对此金额不予认可。前述顺吉集团李姓副总还称,一笔800万元的欠款系施晓洁个人行为,公司却为她还了钱。
王光信是事件的被害人之一。其证言显示,施晓洁称顺吉集团需要验资的资金等等,他便先后转账给施共2314万元。相关借条中,有施晓洁作为借款“担保人”的签名及指印。借款人栏中,盖有顺吉集团公章。多份司法材料显示,类似的证明不仅王光信一人。
前述判决书显示,“经审计核实,施晓洁共收到顺吉集团资金约为6.58亿元,共支付顺吉集团资金6.1余亿元。施晓洁占用顺吉集团的资金约为3700万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