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我在深圳的日与夜

2022-03-22 10:49:59
2.3.D
0人评论

2004年的夏天,当我独自一人拎着行李走出深圳火车站时,其实并未认真去想过我与这座城市究竟会有多少羁绊牵连。直到我最终跟着比肩继踵的汹涌人潮挤出大厅,打上出租车奔向目的地时,我才有闲情趴在车窗上看一看街景。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满眼的绿树和沿海地带标志性的蓝天,南方特有的略带湿气的风扑面而来,让我有点喜欢上了这儿。

1

去深圳的一个月前,我刚正式大学毕业。彼时,我已在一家外贸公司实习了大半年,拿到毕业证后,公司便迅速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

这家公司不算是“优质企业”,但我们赶上了第一批高校扩招,武汉的大学本来就多,扩招后,曾被誉为“天之骄子”的本科生迅速变得不值钱了。于是,本该肆意欢畅的校园里,一直弥漫着“毕业即失业”的悲观论调,身边的同学,大都从大三开始寻找各种出路:出国、考研、考公……

我迷茫过一阵子,但进到公司实习的半年,感觉还不错,学到了不少东西,同事之间也相处融洽。我实习时所在部门的经理,燕姐——她是公司骨干管理层,在公司说话颇有分量——对我不加掩饰的欣赏,让我拂去了不少对初入社会的惶恐。

毕业后匆忙签下这家公司,是我年轻时做过的最草率的决定之一,但在那时,看着身边各种迷茫的同学,我觉得也是个顺理成章且舒坦的结局。

正式入职后一个月,燕姐找到我,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公司的深圳办事处:“你虽然是应届生,又是新员工,但我们都很看好你。去到那边,发展的空间会更大,这也是王总和我对你的期待。”

深圳办事处是公司一年前刚刚设立的,主要负责IC芯片的采购业务。说是办事处,其实只是在华强北附近租的一间二居室,派了一名采购人员阿奇“常驻”。所以那所民居既是办事处,也是阿奇的宿舍。阿奇将办事处的基本事宜打理清楚后,公司便将娟子也派了过去——她是我同部门的同事,和我一样都是负责IC芯片的海外销售,我进入公司时,她已在深圳了。我和她还有阿奇,每天都得在公司内部的通讯工具上频繁沟通。

老板王总觉得这样的安排,对于公司接单出单的效率会有提升。燕姐也说,如果只是阿奇一人在深圳用一间大房子,感觉付的房租太过浪费。我最初听说深圳办事处的情况时,第一反应是:“啊,那娟子和阿奇一男一女就那么住在一起吗?”同事瞥了我一眼,说:“那有什么?他们俩不可能有什么的。”

“不可能”的原因包括:娟子比阿奇大5岁,而且在武汉有男朋友,据说已经快谈婚论嫁了;再者,娟子本科毕业,阿奇只有中专学历;最重要的是,同事压低声音略带神秘地告诉我:“阿奇是王总的表弟,而娟子则是燕姐的表妹。”

燕姐说,派我去深圳,不是强迫,而是福利,我可以拒绝,公司不会有任何想法。但是,她强调着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至于过去会待多久,“取决于具体情况,也许一个月,也许三个月,也可能让你一直待在那里,直到你想离开为止”。

我迫不及待地接受了外派——从出生到大学毕业,除了三五次旅游,我几乎都没有离开过武汉,迫切地想体验一下外面的世界。我还自作聪明地暗自思量:“阿奇和娟子是王总和燕姐的表亲,说明了公司对深圳办事处的重视。”

身边的朋友们很快得知我要去深圳的消息,大多回以羡慕或祝福,除了小树。小树是高我一级的学长,那时我和他正处于暧昧期,都较着劲等对方捅破那层窗户纸。他的反应很强烈:“不要去,如果公司非要你去,你就辞职——为什么不派其他人去,看你是应届生好说话是吗?太欺负人了!”

我明白小树说的“欺负人”指的是什么:部门有几位老员工比我更能胜任去深圳办事处,不过都因为已经成家,不愿外派。

小树接着又期期艾艾地说出了另一番担忧:“我们班有不少女生毕业后都去了深圳,现在都变了好多。”

我终于没忍住笑出了声:“能变成什么样?怎么就说得像妖魔鬼怪一样?你这话好像村口大妈啊。”

他的脸色微微变了:“你有没有想过,你去了深圳,我们见面会很难?”

我也终于正了神色,调整了一下几乎要失去的耐心:“如果你真的有这样的担心,你也可以去深圳。不过你也许不舍得辞掉现在的工作吧?”

小树抬头看着我,他听出了我语气里的奚落,也变得不客气起来:“那你想过我们怎么办没有?”

我看向他,用自以为成熟的语气说:“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啊。”

2

本来燕姐告诉我,娟子和阿奇会到车站接我。但我从深圳火车站下车后打了几个电话,才有人接起,娟子似乎没睡醒,只把办事处的地址告诉我,口气懒洋洋的:“要不你自己打个车来吧。”

原本欢欣雀跃的心情仿佛被泼了一盆水,坐在出租车上,我回想起之前娟子数次欲言又止,隐晦地劝我不要来深圳,可惜我压根没放在心上。此刻我才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到来,好像不是那么受欢迎。

当我按着地址找到那间二居室时,一敲开门,我就傻了眼——阿奇和娟子是手拉手来给我开门的。疑惑解开,回过神儿的我,急切地想找到办法来缓解目前的窘迫。

我进到房间时,很明确地接收到了他们“不欢迎”的信号。那套房子格局很简单,一百平不到的大两居,除开两间卧室,客厅里摆上几台电脑,权当办公区,我们的日常工作、吃饭和活动都在这儿。两间卧室按理说应该分别做男女宿舍,我与娟子一间,阿奇一间,但次卧里,几个柜子,一排箱子,以及密密麻麻的杂物,堆到“顶天立地”,根本没有落脚的空间。主卧里只有一张大床,阿奇拖来一张床垫摆在地上:“冬妮睡床,我和娟子睡地上。”

话说得客气,但摆明做“权宜安排”的架势,我接收到他们没说出口的话:“你尽快离开吧。”

我带着一种误闯入他人生活的惶恐与心虚,满脸堆笑:“不用不用,我睡地上吧,反正也说不准要在这里待多久,别麻烦了。”

阿奇没有出声,娟子随口客气了两句,果然就按我说的安排了。

我们三人又讨论了一下后面的生活方式,诸如轮流做饭、生活费如何分摊。可是,接下来的生活,不论对我还是对他们,都不会是愉快的时光。

事实也确实如此。手笨的我做的饭,好几次都让娟子皱着眉头放下筷子,我手足无措,阿奇只能叹口气重新去下厨。娟子和阿奇闲暇时常常躲进卧室锁上门,在客厅里的我若是想进去,总要在房门前踯躅很久,犹犹豫豫不敢敲门,有一次我来例假要去卧室里拿卫生巾,可是房门敲了一个多小时都没开,待到他俩终于开门时,我的白裤子已被浸出了一大片污渍;一起出门吃饭或买生活用品时,只要我一分神,他们两人就常常看不到踪影,我只得略带抓狂地到处寻找他们……

做外贸要配合国外客户的时间,熬夜是常态。我和娟子的工作时间分为白班(早8点到晚6点)与晚班(从晚7点到凌晨3点半)。我俩轮流上晚班,每周一调整。

没过几天,娟子就找到我,笑容里带了一丝不好意思:“冬妮,和你商量个事呗。我们的白晚班,要不就不按周轮换了?你一直晚班,好不好?”

我有些惊讶于她可以把这样的非分要求提得理所当然,她见我表情不对,有些讪讪地解释说:“你看,如果我上晚班的话,阿奇就要陪着我一起熬到很晚,他白天还要出去跑市场,天天那么熬,身体受不了。”

我差点咆哮着脱口而出:“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啊。”可是我没敢说出口。

娟子有些艰难地继续说:“而且吧,如果阿奇不陪我,先去睡的话,你和他单独在卧室里也不方便吧?”

这倒是实情。娟子上晚班时,我在客厅里即使百无聊赖熬到11点,也架不住要回房间休息。睡上一会儿,便会被阿奇进房间的声音惊醒——能听出他蹑手蹑脚努力不吵醒我,但空气里弥散的全是尴尬,我和阿奇都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甚至僵硬到连身都不敢翻。

半睡半醒的煎熬要等到娟子下晚班后才会稍稍缓解----不过,那将是另一种尴尬的开始。娟子进来后,两人的轻轻嬉笑、窃窃私语,仿佛被黑暗放大,再之后,床架传来的咿呀声,让我在黑暗里脸红不已。

于是,我的口气松动了:“那我先上一周的晚班,之后看我能不能坚持再说吧。”

“谢谢你哦。”想了想,娟子又示好般地补充一句,“你晚上也不用真就熬到3点半,差不多就关机睡觉算了,公司不会知道我们晚班到底上到几点的。”

连着上了几个晚班后,我发现白天的日子也不好过。阿奇出门跑市场,房间里只剩我和娟子。卧室里全是他们俩的东西,属于我的地方只是那一张床垫,连换洗衣物都只能堆在床垫的一角。这种临时寄居的感觉让我一直不想在卧室里多待,而在客厅里与娟子大眼瞪小眼也并不轻松——许是因为从第一次开门后就是如此尴尬的相处,我和她始终不太亲近,除了必要的沟通外,并没有什么话说。她在电脑前忙乎,我在客厅里闲坐,手足都无处安放。

阿奇从外面回来后,我的存在则变得更尴尬。他俩旁若无人地亲吻调笑,并不在乎我需要时不时把脸别转开去。情到浓处的二人好像并不在意我的存在,又或者,是故意忽视我的存在吧。

我曾郑重地向他俩提过几次,将次卧整理出来,我不想和他们住一间房。可是每次他们都是“嗯嗯”地答应着,却迟迟不动手。我也想独自去收拾,可那些笨重的箱子柜子,我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拖不动,我喊:“娟子、阿奇,来搭把手吧。”客厅里传来“好,马上就来”的应答声,可是我等了又等,始终没有人过来。

我松开抓着箱子的手,有眼泪滴到满是灰尘的地上。

3

这样的日子,我只能选择在白天出门去。

初到深圳,我压根不知道可以去哪里,因为从小缺少方位感,怕走远了会找不到回来的路,大多的时间里,我都只能流连在离办事处不远的一处街心花园里,捧着本书,直到暮色四起,才拖拖拉拉地回去。

我已经记不清那个夏天热不热了,也记不清我是怎么能在那个小花园里逗留一整天的,饿吗?渴吗?有蚊子吗?

可我竟是在那时认真喜欢上深圳的。这里的绿化很好,即便只是一个小小的街心花园,各类设施也都配备齐全。我倚在一张树荫下的长椅上,阳光从树叶间隙透下,光影在书页上闪闪烁烁,仿佛在抚慰我的委屈。

我其实能理解阿奇与娟子对我的戒备和抗拒。公司是明令禁止内部员工谈恋爱的,更何况他俩的身份还相对特殊。我会不会向公司汇报这事,想来一定是日日萦绕在他们心头的担忧吧。在这样的情况下,和他们成为朋友大概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日子久了,大概见我并未向公司汇报,他俩和我的关系也慢慢融洽了一些。

7月底是我生日,那个周末,他俩一起请我吃了一顿大餐,用餐临结束时,阿奇还颇有仪式感地让我闭上眼睛,等我再睁开眼时,面前是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娟子笑眯眯地说:“Happy Birthday!”

我心头涌上一些感动,毕竟这次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离开家,第一次过没有家人朋友陪伴的生日。阿奇也笑:“还有份礼物呢——明天星期天,我们带你去小梅沙。”

娟子接过话头:“那天我听到你跟你妈妈打电话了,你说来深圳好久了,都一直没机会出去转转玩玩,明天我们就带你去看海。”

那不是我第一次看到海,可小梅沙的海水却处处透着热情,让人不自觉地躁动起来。来到海边后,娟子和阿奇还是如往常一样黏在一起,不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可大海宽阔,人群快乐,我也不再如之前那般无措了。待到娟子回来找到我,一起踏上归程时,她兴奋地问我:“今天玩得好吗?”我也大声笑着,由衷地回她:“今天真的很开心,谢谢你们。”

不过,偶尔的融洽也并未真正改善我的处境。这样时而友好时而冷漠,以及夹杂其中始终若有似无的排斥感,对22岁还处于青涩的我,实在无法轻松。

在深圳坚持了一个多月后,我趁着回武汉述职的机会,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王总和燕姐都大惑不解,燕姐试图说服我留下:“是因为不想待在深圳吗?那就回武汉啊,为什么一定要辞职呢?”

我想了想,笑着对燕姐说:“谢谢燕姐,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对不起燕姐,辜负了你的信任。”

两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一家餐厅遇到了王总,他还记得我,跟我打了招呼。那天晚上,我就接到了燕姐的电话:“冬妮啊,你还记得我们不?王总说今天你差点都没认出他。”

顿了顿,燕姐迫不及待地又开口说:“我终于知道你当时为什么要辞职了,你是知道他们俩谈恋爱了,不知道怎么办才辞职的吧?真是个傻姑娘啊。”

燕姐告诉我,我辞职后,公司一直没有再安排其他人去深圳办事处。大概半年之后,娟子和阿奇一起向公司提出了离职,他们的恋情才得以曝光。之后他俩自立门户,成立了一家很小的贸易公司,从事那种门槛很低的IC芯片外贸业务。阿奇已经将市场和供货链摸得透熟,娟子则带走了公司大量的国外客户。

又过了几年,有次我遇到了娟子。她对我热情了不少,有些兴奋地向我讲,她和阿奇的公司一直稳定发展,规模也扩大了不少;他们趁深圳房价不算很高时置办下了一套大房子,生了两个可爱的孩子,“找了关系交了罚款就行,深圳这边做老板的都这样,他们说一定要儿女双全,人生才算圆满”。

聊到最后,她说:“冬妮,当年……”我以为她要说“对不起”,等了很久,手机屏幕上只出现了几个字:“谢谢你。”

4

在深圳待了一个多月后,原本顺其自然的心态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我开始认真地打算留在这里。

辞职前,我在网上偶遇大学同学慧敏。之前我俩仅是点头之交,可那次寒暄,得知我们都在深圳时,就兴奋又迅速地约了一次见面。我对慧敏讲了自己的处境和打算,她见我愁眉不展,建议:“你要是不嫌弃,辞职后可以先去我住的地方落脚,然后再慢慢找工作,这样就不着急了。”见我开心的表情,她又赶紧补充了一句:“可是我住的地方环境很差啊,你不要嫌弃。”

慧敏的承诺免去了我的后顾之忧。和公司面谈完离职后,我回到深圳办事处做了简单交接,就头也不回地拎着行李箱赶去了和慧敏约定的碰头处。

慧敏住在上沙的一处城中村,可能是她之前将环境描述得太过糟糕,当走进这里时,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还好”。这儿并非都是破旧残缺的矮楼破房,还有整整齐齐的一栋栋高楼。慧敏带我走进一栋12层高的楼房,大门处还设有门禁,进去后一楼有大堂,再往里,还有两部电梯。

可是再仔细看看,与正常的住宅相比,这片楼宇十分“阴沉”。村民将土地利用到了极限,密密麻麻的楼中间只留下狭窄的过道,站在屋子的窗边,能清晰地看到对面楼里的情形,对面窗户上摆放的水杯仿佛都可以轻易伸手拿来——这就是“牵手楼”了。

密集的楼间距让房子终日见不到阳光,不是某个楼层或是某个朝向,是几乎所有的房间。狭窄的通道枝枝蔓蔓般伸向一栋栋高楼,楼间闲坐的是一些穿着简单的老人家,不论我何时路过,他们都在那里打着麻将,连位置都没有变过。慧敏告诉我,这些人都是房东,我脑补计算了一下每栋楼的房间数乘以月租金,庞大的数字让我咋舌。

走进慧敏的宿舍,压迫感扑面而来:这是一间不到60平的二居室,连上慧敏,一共住了5个人。小小的客厅当作公共区域,2间卧室,一间里住着男生振华和他女朋友,另一间住着慧敏、楚楚和肖敏。厨房兼盥洗室狭小窘迫,只能容一人转身,卫生间没有热水,要洗澡只能烧出开水用桶拎进去,我粗略算了一下,加上我,6个人,若排队烧水洗漱,即使毫不停歇,也得小半个晚上。屋子的窗户形同虚设,因为白天的时候也得拉上窗帘,否则我们会被对面一览无余。晚上熄了灯,也只敢开出窄窄的缝隙透气,因为若将窗户大开,恐会引来梁上君子。

几个女孩住的那间卧室,就是我未来一段日子里的栖身之处。不到10平米的屋子,在挤下2张咯吱作响的高低床和一排窄窄的衣柜后,几乎没有立脚之处了,2张床之间大约30厘米的空隙是唯一的通道。衣柜还有最后一格空着,够我放置行李箱——衣物是没地方放了,只能挤挤挨挨叠在箱子里。靠里墙的上铺是我的床位,我爬上去铺好床单被褥,忍不住哑然失笑:“读书时还嫌弃学校的宿舍差,没想到现在的宿舍比起学校里还要差上好几倍。”

即使窘迫如斯,房租却是一点都不便宜。之前慧敏告诉我,这套房总租金2800元。我忍不住想了一下,2004年的武汉,大学毕业生平均月薪也才不到2000。慧敏看我咂舌发愣,牵动嘴角苦笑:“不然你以为我们为什么这么多人挤一间房?”

振华和女友住一间卧室,分担了1200元的房租,剩下的1600元,我们4个女孩分摊,还算是可以接受。水电费分摊;卫生平日排班轮流做,周日一起大扫除;做饭也是排值班表,有人买有人做……我细细听着慧敏的话,心中只剩尽快找好工作搬出去的念头——我受不了终日不见阳光的感觉。

在深圳找工作好像比在武汉容易得多,我的新公司在罗湖火车站附近,离上沙很远,那时还没有地铁,单程坐公交要1个多小时。但想到新工作还未稳定,自己人生地不熟,就继续群租了。

在上沙住习惯后,我对这间宿舍多了一些喜爱。忽略掉屋里的那些不便,这里的生活是很便利的:出门不远便是公交站,去哪里都方便,有一路公交车能直达新公司附近;因为住户多,商店、小商小贩也聚集于此,日常生活很便利;大楼的门禁、亮堂的楼道,给我平添不少安全感;反正每天早出晚归,除去衣服永远晒不干,屋里有没有阳光,好像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我和同屋伙伴们也相处得很融洽:大家平日里互相谦让照顾,每个人很自觉承担自己的分工,晚饭后就围坐在客厅里,一起看电视聊天吃零食,宛如延伸版的大学寝室。那些传闻中的鸡毛蒜皮计较龃龉,更是从来没有发生过。周末我们就一起搭车去红树林晒太阳、看海。

那是我在深圳最开心的一段日子,我发自内心地喜欢上了这些室友,连带着这个小小的房子都变得可爱起来,搬家的念头早被我抛到了脑后。

5

没多久,慧敏重新找了份工作,公司离上沙远,她换到了个更近的住所。她问我要不要一起搬走——她新找的房子在上沙和我公司中间,如果搬去那里,我上班路程会轻松很多。

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甚至反过来劝她不要搬走:“我觉得找到合拍的室友很重要呢,上下班辛苦点倒是小事,如果下班回到家还要面对不对付的人,那才难受。”

慧敏摇摇头,用一种洞悉世事的神情劝我:“哪有永远和谐的室友?水面下永远有旋涡,矛盾无处不在,只是没有到爆发的点而已。你还是太天真了,萍水相逢的人际关系是最不牢靠的,何况是在深圳,这里每天来来往往,谁能和谁长久呢?”

慧敏临走时把她原来的下铺指定转给了我。离别时,每个人都与她恋恋不舍地拥抱,约定一定要常回来看看,楚楚还留了几滴眼泪。可是,慧敏走后再也没有回来过,余下的人也几乎没有再提起过她,仿佛一个气泡缓缓消逝在水波深处。

3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我的工作变得忙碌起来,常常加班。和同事们熟悉后,即使加完班,我们几个也都赖在公司一起上网、聊天,常常熬到行政部的大姐大喊“要锁门了”才离开。出公司后,大家再去吃点宵夜,一晃就到了10点多。待我回到上沙时,合租屋里的室友们,已经大多打着哈欠神情疲惫。

周末时,我也常在室友和同事们的邀约中左右为难,不经意间,我渐渐更多去参加同事间的聚会。

有次肖敏朝我发了脾气:“你以后能不能早点回家?所有人都等着你,我们也很困,需要早点休息。”

我心里想:我没有让你们等啊。可理智让我吞下了这句话,斟酌再三,开口说:“我们公司就是这样的,大家都加班,我一个人也不好先走。”话说得冠冕堂皇,但我心里也清楚,其实现在自己更喜欢和同事们厮磨在一起,共同话题更多,活动更丰富,玩起来也更有趣。

振华过来打圆场:“肖敏你不要这样,冬妮上班辛苦也是没法子的事情。”

肖敏瞪了振华一眼,我赶紧接上话:“你们以后还是不要等我了,困了就睡,我也尽量早回家。”

那次之后,再回到家时,果然没有人在客厅里等我了。门厅里有一盏幽幽的夜灯,振华和女友已经关上了房门,只从门缝下透出一丝光线。我蹑手蹑脚地洗漱完再进屋,楚楚和肖敏都已躺在床上了,或小声聊天,或各自安静看书。

我偶尔会怀念曾经一推开门就是一屋子笑脸相迎,可很快就更庆幸晚归不再是负担。离家这么远,我不就是想找找“自由”的感觉吗?

久而久之,我与室友们的关系变淡了。下意识里,我和同事不再说“我要回家了”,只是说“要回住的地方了”。

不久之后,我与肖敏发生了第二场冲突。

按排班表,轮到我买菜、肖敏做饭。我见超市里有新鲜的黄骨鱼,一时嘴馋,买了一些。肖敏为了难,拎着鱼来问我:“这个怎么弄啊?”我也傻了眼:“我也不会弄啊,我只吃过。”我凭着记忆和想象艰难地拼凑出几个步骤,肖敏不满地看了我一眼,走开了。

晚饭的时候,那盘黄骨鱼果然无法下筷,大家嘻嘻哈哈地打趣着肖敏,肖敏一反常态,没有像往常一样开玩笑,迟迟不吭声后,猛地涨红了脸对着我吼起来:“是,我不会做,我以前都没见过这东西,你为什么要买?我就一个陕西的农村人,哪见过这些稀奇玩意?哪像你,大小姐!”

所有人都愣住了,不明白肖敏的脾气从何而来,我手足无措,结结巴巴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看你平时做菜都很好吃,以为你什么都会做,所以……”

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肖敏的喊声盖过:“你别跟我扯这些,我知道你瞧不起我。平时就嫌我、看不起我吧?今天又买鱼让我出丑!”

我委屈极了,不知从何说起:“我什么时候瞧不起你了?”

“你嫌我坐你床上弄脏了你的床,你嫌我脏,是不是?你承不承认?”

我顿时愣在原地。

肖敏是个脾气直率、大大咧咧的姑娘,睡上铺的她时常会一屁股坐在我和楚楚的床上,聊天聊到开心了甚至会就势躺下。我却始终不习惯穿外衣外裤坐在床单上,又不好意思跟她直说,思来想去,便延续了大学时同学们常用的办法,买一块浴巾搭在床沿,这样白天别人可以随便坐,晚上睡觉时把浴巾一收,床单还是干干净净的。

我本来为此得意了好久,以为不露声色就能解决这个难题,没想到,肖敏也有敏感一面,自以为是的我竟刺伤了她的自尊心这么久。

之后,我收起了浴巾,但肖敏再也没有坐过我的床。大家表面相安无事,我在日常说话做事也学会了多想想,不敢再口无遮拦。

6

转眼到了深秋的一个周末,楚楚又神情严肃地找到我,说找个安静的地方聊一聊。

我不明所以,跟了过去,跟楚楚在楼下对坐了半天,她一开口就把我吓了一跳:“你知道振华喜欢你吗?”

我吓了一大跳:“你说振华喜欢我?开玩笑吧?”

“你真的没有意识到吗?”

我使劲摇摇头。

楚楚开始掰着指头,一件件事细数起来:

“你有次说自己喜欢吃土豆,后来每次轮到振华买菜,他就必买土豆,你知道吗?”

“有次我们在一起看电视,你看着《猫和老鼠》哈哈大笑,我要换台你还求我让你多看一集,第二天家里就多了一套《猫和老鼠》的碟片,你注意到了吗?”

“你每天回来得那么晚,我们都说不等了回房睡,振华坚持说再聊聊天等到你回家再散场,不然你一个人回到家看到客厅里黑黢黢冷冷清清会难受。后来不等你了,也是他每天坚持给你开夜灯,你发现了吗?”

……

她还在继续讲,我却傻了眼。我自认不是一个迟钝的人,可真的从没有意识到,那些餐桌上的菜肴、电视里的画面、以及门厅里的灯光,背后还曾有其它的深意。

振华高高瘦瘦,画得一手好画,不算健谈,偶尔冒几句话却挺幽默。日常聚在一起时,大家自是嘻嘻哈哈,但除此之外,我和他没有私交,连话都没有说太多——相比之下,我跟他女朋友小兔倒要更熟悉一些。

“小兔”是我们给她起的外号,她人如其名,长得白白净净,性格也腼腆温软可爱,永远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好像怎么都不会生气,有时大家逗她,她着急狠了还会打几个磕巴,然后看着你不好意思地笑。

我是真喜欢小兔啊。

我收回心绪,再次对楚楚的话表示了质疑:“你搞错了吧,怎么可能?”

“不会弄错的。”见我反驳的样子,她接着说,声音有点冷,“我问了振华,他承认了。”

“不可能!”

楚楚好像生气了:“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振华很差吗?他喜欢你很差吗?”见我没接腔,她缓了缓口气:“肖敏和小兔都还不知道,我其实就是想知道你的态度。”

我慌忙表白:“不可能,我不会喜欢他的。”

楚楚看了我一眼:“那就好。”

我在心里默默咀嚼着她的话,脑海里突然电光火石:如果这是真的,楚楚又是怎么发现的呢?莫非,她喜欢振华?

在日后的相处中,为了向楚楚证明我的“清白”,我比之前更多加了几分拘谨。

这样的日子过了半个多月,一晚,我在下班的公交站意外地看到了振华的身影。

每晚我都要从那个公交车站穿过一条地下通道才能抵达城中村的大路口。那条通道不算长,却阴冷黑暗,只在两端有两三盏昏黄的灯光,走的人也少,更多的人都选择不远处的一座天桥去过马路,可我懒,不想走那么远,虽然第一次在晚上走那条通道时吓得半死,连滚带跑,可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

见到振华时我有些意外,因着楚楚的话有些不自在。振华只小声地说:“你每天回家太晚了,以后回家时如果天黑了,就绕远一点去天桥吧。”

我有些别扭地跟在他身后,在想:他被楚楚问出心事后,相处时是不是也会和我一般尴尬和不自在?

回到出租屋,我才得知振华去接我的缘由——昨天晚上,那条通道里发生了一场恶性强奸案。小兔心无芥蒂地拉着我说:“我们几个下班都早,还安全一些。你每天回来这么晚,可真不行。以后你要下车时给我们打个电话,让振华过去接你吧。”

第二天下班,我没有提前打电话,下车后却又看到了振华的背影。一瞬间,心头涌起些许感动,但也涌上了一些复杂的情绪——是不是人在异乡的时候会比往常更容易被打动,一点点的关照和温情都会被寂寞和孤独放大,让人产生错觉?

我飞快压下情绪,挤出笑脸对振华说:“以后不要再等我了,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

振华没有接腔。此后几天,不管我怎么说,他每晚都来车站等我。他的话越发少了,只安静地陪我走过那条长长的路。我心里别扭,却无处诉说——肖敏和我那次吵架后渐渐有了隔阂;楚楚对这事更是不置一词,时而用意味深长的眼神打量我;小兔在振华接我的次数多了后,也开始沉默,不再用欢欣鼓舞的语气拉着我说话。

我越来越难过,有时想着往日的欢愉,眼眶就忍不住发涩。没纠结太多,我很快决定换个住所。同事姗姗和我提了好几次了,她在公司附近租了个房子,问我要不要搬去和她一起住。

此时已是12月底,深圳也终于凉了下来。当我对大家说出我要搬走的决定时,小兔最先打破沉默,她如往常一样拉着我的手臂,用略带撒娇的声音说:“不要搬走嘛,大家住一起多开心啊,这么久了,都有感情了,你就这么走了我们都太舍不得了。”

我笑着拍拍小兔:“这里太远了,每天路上来回要两个多小时,我坚持不住了,搬去公司附近,我可以多睡很多懒觉。”

小兔还想说什么,楚楚拦住了话头:“那你什么时候搬呢?”

我顿了顿,敏感地听出了楚楚的逐客之意:“元旦吧,这样假期可以用来搬家,那边的房租也方便计算。”

我来上沙时的那个小小的行李箱已经装不下这半年来置办的零碎了,楚楚说:“你再买一个行李箱呗。”

肖敏突然“腾”地站起身,风风火火地走到我的行李箱旁,略带不耐烦地蹲下身,叨叨地训我:“衣服哪是这么叠的?你这样,行李箱当然装不了一点东西了,你看,像我这样收拾。”我跟着她的示范,收拾好后,拉着她的手,嘻嘻地笑着:“谢谢你啊,你太能干了!”她回头看着我,也终于笑了。

临别在即,我很想跟肖敏再多说点什么,或者道个歉。可是看着她蹲在地上费力地帮我拉上行李箱拉链时,突然又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

元旦的前一晚,我的行李都已打包好,出租屋里安静得让我有些发虚。小兔加班还没回,我灵机一动:“我们一起去接她下班吧。”

于是我们一群人浩浩荡荡来到小兔公司的楼下,小兔下楼时看到我们,满脸都是掩饰不住的惊喜。回程的路,我们只靠走,一路溜达一路闲闲说话,凉凉的晚风迎面吹来,抬头看到有晚星闪动。

我在心底生出几分不舍。我曾在这间屋子以及这些朋友们身上体验过最初独在异乡时最真心的关爱,与他们都曾生出过相依为命的依赖。即使遇到突然窜出的老鼠和列队前行的蟑螂,即使水管爆裂把家具全淹了,我们也能一边惊叫一边笑,仿佛没有什么能难得倒我们。

我在心底和他们默默告别,我知道那段时光永远不可能再重来。

元旦那天,我正式把钥匙还给大家。楚楚和肖敏默默地帮我提着零碎的行李,振华倚在门边,神情莫测,小兔依依不舍地拉着我的手,叮嘱我以后一定要有空常回来。我回握住她的手:“以后一定会回来看你们。”

然而事实上,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7

和姗姗合租后,很多同事都笑言:“你们这‘小两口’终于住一起了。”

姗姗在公司另一个部门,比我晚1个月进公司。她聪明大胆又张扬,很快就在公司里出了名。熟了之后,我俩整日形影不离,工作累了的时候,就会很默契地互递一个眼神,躲去安全通道的楼梯口聊天。那是我们疲惫日子里的小小窃喜,仿佛偷来的一丝欢愉。

她来深圳的选择,在我看来却着实有些冒险:她的男友凯乐毕业后签了深圳的公司,她便二话不说,放弃原本已经签好的offer,跟着男友来了深圳。

“你就这么不管不顾地跟来了?连在深圳的工作都没找好,住哪里也不知道,就这么跑过来?”

面对我的惊讶,姗姗毫不在意地笑:“没准备好有什么关系,工作嘛,来深圳不就找得到了,可男朋友丢了就没有了。至于其他的,走一步看一步,想太多了就走不动了。”

我也跟着笑,笑到最后,脑海里突然有小树的影子一闪而过——如果他能像姗姗这样勇敢,我们的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姗姗来深圳后,凯乐就从公司的宿舍搬出来,和她一起租了一间小房。那段时间,“凯乐”在姗姗口中出现的频率极高,不管同事们怎么笑话,她开口闭口都是“我们家凯乐”,笑得弯弯的眉眼里仿佛藏着星星。

我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姗姗提到凯乐的次数变少了。我不敢多问,只能暗暗担心。所以当她认真地告诉我跟凯乐分手了时,我并没有太多诧异。

姗姗哭了一场,然后飞快地在公司附近重新找了住所,从之前的小窝里搬了出来。我想要帮她出气,气呼呼拨通了凯乐的电话,等到真开口时,才发现骂人的话很难说出口,气势不自觉减了不少,只在电话里絮絮叨叨说了不少凯乐所不知道的姗姗对他的好。

挂了电话后,姗姗看着我,突然笑出了声。我扭过身,半是懊恼半是惭愧,突然听到身后小小的声音:“谢谢你哦。”

我没有跟她说,其实我也有暗暗的心事。

前阵子,我回武汉一趟,小树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坚持要去车站接我。我来深圳后,他和我仍保持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联系,我想了想,就把车次和时间告诉了他。

那趟火车晚点了好几个小时,等我走出车站时,已经凌晨2点多。看到在出站口跺着脚取暖的小树,我是感动的。接过我行李箱,小树兴奋得一直说话,好似我们之间许久的分别和隔阂都没存在过一般。他拉着我,坚持要在深夜的街头找一处仍开门的馄饨馆或是面馆:“你很冷吧,吃点热的暖一暖身子。”

隔着碗里腾起的热气,他的面庞有点模糊,我心头涌上一阵恍惚——如果那时我没有坚持去深圳,这个时候我们是不是已经是情侣了?

吃完起身,小树突然喊了声:“等一下。”我停住脚,他缓缓走过来:“你的鞋带开了。”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蹲下身子,很自然地帮我把鞋带系好,像过去许多次那样。

我的眼眶突然有点发酸,我想,不论如何,小树应该曾经真的对我有过真心的,就像我曾经真的对他有过期待一样。

待我再回去深圳后没1个月,小树的朋友在网聊时不经意地告诉我:小树谈恋爱了,是他们公司新来的同事,长得很漂亮,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

我微微笑,这消息并不意外。我曾暗自纠结过我与小树没能走到一起,是不是因为我不顾他的感受一意孤行坚持要来深圳,后来我想明白了,其实只是因为我和他都是爱自己胜过对方的人。

而姗姗这样的勇敢者,莽莽撞撞不计较得与失的女孩子,怎么也会被辜负?

姗姗租的那间房,我在一开始就陪她去看过:城中村,三居室里的一间,10来平的单间,光秃秃的水泥地,除了头顶一个昏黄的钨丝灯泡,没有任何家具和家电,床头贴着的杂志纸,作为这儿曾有人居住过的痕迹。

硬要说优点的话,这间房算宽敞,床头是大大的窗户,阳光能暖暖地铺到房间的另一端。看着灰尘在光束里翻飞起舞,住久了上沙村的我,竟忍不住有些心动。

这间房打动姗姗的,是离公司只有5分钟的路程。我明白她对这房子是不满意的,可她那时急切地需要一个容身之处,计较不了太多——就像我之后决定搬来与她同住一样。陷在窘境里的人,是没有太多挑拣的余地的。

与上沙的热闹不同,这个房子显得格外冷清。共用的客厅没有窗,只有厨房边透进来的些许光亮。姗姗隔壁房的租户是一对东北夫妇,和姗姗一样,每天进门后就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闭门不出,房间里永远静悄悄的。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洗漱时偶尔在卫生间打个照面,我们与他们几乎没有过交集。最里面一间卧室住的是一个中年的潮汕阿姨,二房东。她偶尔会在客厅坐一坐,或是看会儿电视,为了省电,连灯都不开。

楼道阴暗曲折,破碎的水泥裹在生锈的钢筋上,灰扑扑的。在不久后的回南天,我惊奇地见到整个楼道似乎每一个毛孔都向外冒着水汽,湿哒哒黏糊糊的。

姗姗告诉我房租:这间卧室每月的房租1800,如果我住过来,就一人900。我吓了一跳,但很快又算了一笔账——住上沙,每个月也要500多的房租,再加上每日往来的交通费,支出加起来也差不多。住这里可以省去在通勤上的2小时的奔波之苦,好像也不算亏。

姗姗也刚搬进来没多久,只买了一张床,房间里除了行李箱外什么都没有。我俩一起去村里买家具。这处城中村比起上沙,规模更大,年头更久,弯弯曲曲的巷子纵横如网,里面的店铺种类应有尽有。姗姗一路有些得意地絮叨,说自己来踩点好多次,把这个城中村里各地方都摸清楚了,吃饭的、卖杂物的、剪头发的、修鞋子的,“等下带你一起去看看”。

她拉着我穿梭迷宫一样,来到了一处类似旧货市场的地方。老板是一个懒洋洋的中年男人,面对店里顾客们叽叽喳喳的问询,显得很没有精神,大部分时候只是爱搭不理地简短回复几句,带着浓重的潮汕口音,很难听懂。

我们淘了一个台柜、一个衣柜、一张床,就花了不少钱,之后不约而同减缓了采购的进程:空调?明年夏天再买也不迟;冰箱?不用,反正也不在家开伙;电视电脑?也不急吧……

回到屋子里,我们做卫生、拼柜子、安窗帘,用铜版的杂志纸把整个斑驳的墙面都糊上,小屋终于像点样子了。

8

2005年的深圳房价,在后来都被认为是“洼谷”,可是在那时对我来说,仍是遥不可及。福田、罗湖地段稍微好一点的房子,基本上都要2万多,而那时武汉市中心最高的房价,也才5000多。

同事大赵买了房,兴奋地带我们去参观。地王大厦附近的一套很小的房子,40平,进到屋里人都难转开身。大赵夹杂着开心和懊恼,说,远在东北的父母卖了家里的房,才能帮他付下这套小房子的首付,“没办法,要结婚啊,总得有套房”。

还有一些同事去了当时风头略逊的南山和盐田买房,再远点的,也有不少去到关外安家置业。

那时的我尚未经过社会的毒打,嘴上给同事们说着恭喜,心里却想着,自己的房子一定要选一个市区的大平层。我天真地以为,若自己足够努力,便能靠自己买上心仪的大房子,买房还要靠父母,终究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时过境迁,当年那些早早置业的同事们,房子大概都已增值了十几倍,抑或已成功地置换了新居;而我,在年少轻狂里轻易地错过了财富的早班车。

动了买房心思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钱产生了执念。

有一次坐公交,有几个男人挤挤攘攘堵在上车的门口,待我从他们中间穿过后,那群人却一哄而散。我心念一动,赶紧摸了摸口袋,果然,手机不见了。

我赶紧尖叫着请司机停车。追下车,那几个男人尚未走远。我抓住离自己最近的一个男人,大喊:“把手机还我!”那个男人最先是装傻,接着满脸都笑起来,露出无辜的表情:“手机?什么手机?”说完便要走开。

我死死拽住他:“手机肯定是被你偷的,你还回来!”说着,就要去摸那个男人的口袋。他仍是笑着,配合着让我检查了他的两个兜——里面空空如也。他嬉笑着:“我可以走了吗?”我不出声,他得意的神情让我笃定手机一定在他那儿或是被转移到了他同伙手上,却找不到证据。

另几个男人从围观的人群里不动声色地逼近,司机嘟了一声喇叭,我扭过头才注意到身边已经围了很大一圈沉默的人。司机探出头大声喊:“小姑娘走不走?不上车我就开走了!”

我死死瞪了那男人一眼,心有不甘地上了车。刚关好车门,司机便操着“广普”急切地训我:“哎呀你怎么这么大胆子?这些人都是团伙的,我们都不敢得罪他们,你还去搜他的身?惹毛了会被打的呀……”

我这才意识到,那声喇叭是司机的好心提醒,赶紧道谢后落座。

车窗边的人也陆续收回探出去的头,身边此起彼伏都是他们的声音:

“这群人很猖狂的,我每天坐这路车,都可以看到他们。”

“小姑娘你下次可不要这样的,真的是太危险了,搞不好他们有刀子的。”

“就是啊,一个手机嘛,掉了就再买一个,但是要是为这个把自己弄受伤了就太不划算了。”

我低着头,满心满脑只在忙着计算买一个新手机又要花多少钱,心疼又沮丧。到了目的地准备下车时,经过一个大嫂,还听到她大声叮嘱:“小姑娘,下次小心点,手机不要放在外衣口袋里了。”

不久后一天,一个朋友找到我,说有个私活介绍给我。原来,他的客户要参加一个国际性的会议,临出发前才知道会议是全程英文的,客户傻了眼,托他找个翻译。

我有些犹豫,虽平时自恃英语还算不错,可从没参加过这样的活动,怕耽误了对方的正事,也怕没做好丢丑。

朋友劝我:“没事的,没那么高要求,又不是让你做口译,口译也不是这个价格对不对?你只要把会议的大致意思和重点帮他们翻译过来就行了。别担心,你可以的。”

我答应了他,500元的报酬让我心动,刚买了新手机,荷包正空着。

朋友想了想,又叮嘱了一句:“那个会议挺正规的,你最好穿好点。”

我点点头,没说什么,心里却为了难,不知道要多正式的衣服才配得上那场高级的会议。去商场逛了逛,看到一套职业套装,试穿一下就舍不得脱下了,可看看标签,赫然写着2000元,我只得走开。

另一个朋友热情地说她有件风衣可以借我,“很贵的,平时我都舍不得穿”。可是拿到衣服才发现,虽然她的身材看起来和我差不多,但衣服还是要大了一号。

我想了想,在里面加了件毛衣。

初春的深圳已经有点热了,会场的空调暖风仍开得很大。没多久我的额头就冒出了汗,再后来,满脸都热得通红。对方公司的代表不停地问我:“你热不热啊?要是热就把外套脱了吧。”

我笑着摇头,唯恐里面的毛衣在富丽堂皇的会场中露了怯。

还好那场会议不算太高深,结束后,雇主笑眯眯地递给我一个大红包,连声说“辛苦了”。

捧着500元,我心花怒放,暗想:原来在深圳挣钱那么容易,那我以后多接接私活,也许就有希望买上房子了。

可是那点兴奋很快烟消云散,我请介绍私活的朋友吃了顿饭,又请借我衣服的朋友吃了顿饭,500元就所剩无几了。我又沮丧地想:钱如此来得快又去得快,什么时候才能买得下房?

给妈妈的电话里,我省略掉了请吃饭的后文,只说做翻译半天挣了500元。妈妈自是很高兴,嘱咐我要加油,只要勤奋,就能在深圳闯出一片天。

9

我和姗姗的生活很简单,下班后在外面吃完晚餐后就回到出租屋里,看看书看看杂志,或者聊聊天。我买的那个MP3,是仅有的可以称得上电器的物件,我用它练英语、听歌。

不想回到那个逼仄的卧室时,我俩就到处乱逛。离出租屋不远的万象城是我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我俩常常看着那些精致的商品流连忘返,虽然标签上的数字常让我们咋舌,但就是总忍不住看,挑一件心仪又隐约负担得起的衣服,找到理由就冲过去迫不及待地买回来。姗姗总是调侃我:“你的买房大计呢?这样下去你连个厕所都攒不起。”可是话音一落,她也飞快地买下一件物什。

姗姗买过一个尾戒,郑重地戴在小拇指上,收起笑容,正了神色:“我不要谈恋爱了,再也不要谈感情了。”

他们分手后,我俩很有默契地没有再提过凯乐,而此刻,姗姗看向尾戒的目光里仍透出伤心。我看着姗姗付款,将戒指戴上,心下一片黯然,不知凯乐是否会有后悔或是遗憾。

在许多年后,我仍会在姗姗的近照里不经意看到这枚尾戒。她在后来的岁月里谈了好几场恋爱,虽然都没能修成正果,但每一次都热烈真挚又沉醉,仍是当年那个千里奔赴的勇敢的样子。

更多的时候,我和姗姗喜欢各买一根冰激凌,然后坐在万象城门口的台阶上互相靠着,一边吃一边看着川流往来的人群发呆。在五光十色的深圳的夜景里,我们就那么依偎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胡话。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在万象城里闭着眼睛买东西啊?”

“会有那么一天的。”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一个好男朋友啊?”

“会有那么一天的。”

“我们什么时候能在深圳买得起房啊?”

“会有那么一天的。”

我俩都有着一种不知来自何处的自信,总觉得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城市,我们终有一天会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不那么富裕,也终会幸福美满。我们背靠背,轻轻地哼着歌:“风再冷不想逃,花再美也不想要,任我飘摇……”

在深圳一年多之后,我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但那种虚空的漂浮感却越来越强烈,仿佛自己只是一根芦苇。我开始急切地想找到一点让我能生出“扎根”的感觉的东西——我发疯一样地到处看房子、找兼职攒钱,也曾学着别人那样去谈一些似是而非的、取暖般的恋爱。但都于事无补,与这座城市的连接感,就如手中沙,越用力越抓不住。

日复一日的生活仿佛陷入了焦灼,各种细碎的麻烦与挫折如一颗颗不断裹进鞋底的小石子,不值一提,却耗人心神。受了一些大大小小的挫折后,便自以为看清了生活的戏弄和残酷,幼稚地连带着不喜欢这个城市了

我开始喜欢在夜晚独自到天桥上逗留,那里摆满了各种小摊,好像热闹无比,却又没有谁会真的在意你在做什么。深圳实在不是一个适合柔肠百结的地方,即使是深夜,也不见冷清寂静,车来车往,永远热气腾腾,似一个精力充沛的小男孩。南方总有突如其来的骤雨,连“惆怅一下”也无法从容,上一秒还在满腹心事,下一秒就得匆忙抱头到处寻找躲雨处。

这样的情绪在我工作上遇到一次大的打击后累积到了顶点,离开深圳的念头如一颗草籽拱出了芽,抑制不住地四散蔓延开去。

乡愁逐渐变得致命,我开始疯狂地想念那个市井气十足、满身缺点却让我牵挂的武汉,想妈妈做的菜和爸爸的笑容,想念喊一声就能喊出来的发小们。那时手机的资费还很贵,每次想家的时候,我只能到城中村的深处去打公共电话。“长途电话”被有心人做成了生意,租下一个门面,里面隔出许多个单间,想家的人们在单间外排成长队。电话2毛钱一分钟,掐着表看着时间,若是不小心超过了秒,就得斤斤计较地非要讲完整个分钟。

姗姗对我的絮叨不以为然:“回去?你要是受个什么大伤害要回家倒还说得过去。不过啊,有什么是称得上大伤害呢?你看看我,被凯乐气成那样我也要赖在深圳。”

也有朋友不置可否:“其实你回去也正常,深圳是大城市,武汉也是大城市,深圳有的,很多武汉也都有,深圳有而武汉没有的,那也不是我们消费得起的。“不过我是回不去了,我家那个小山村,读书时我就拼了命要想离开,我是不想再回去过那儿的生活了。”

还有朋友直言不讳:“你现在过得很辛苦,不代表你以后也会这么辛苦,你以后一定会有很好的未来,你不要做逃兵。”

只有一个朋友支持我,她说:“你知道吗?我发现了一个规律,离开深圳回老家的,大多是来了没两年的。一般在这里待了三五年后,不管你想不想待在深圳,你都回不去家了。我来深圳已经10年。10年了,真的想回家啊,做梦都想,可是已经回不去了。所以妹妹啊,回家也要趁早。”

想着想着,我就伤感起来,离开的决心却也更加坚定了。

10

没有想到,反对我回家最厉害的,是我妈妈。我原本以为最疼我的她,听到我回家的决定会喜不自胜,可她一遍又一遍劝我要慎重:“你多不容易现在在深圳稳定下来,就要好好做,你不是一直想要做女强人的吗?”

从小到大,我一直习惯了大事小事都是自己拿主意,所以不管妈妈怎么劝,我仍是兀自做了回家的决定。

离开比我想象得难,我还是喜欢上深圳了。这里总是很暖和,不像武汉,每到冬天,就湿冷到刺骨;我学会了跟着本地朋友穿梭在小巷里找到各种美食;我爱上了茶餐厅和广式的菜肴,它们让我被重油重辣的湖北菜浸泡了几十年的胃清爽了很多;向来不喜运动的我甚至习惯了隔三差五去爬山。

深圳,其实一直用它不易察觉的温柔,默默地接纳着我。

可是,我也一直记得一次,和姗姗去爬山,在山顶一直待到夜幕降临,看着山下的灯光次第亮起,我突然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失落:“那万家灯火里,哪里才是我的家呢?”

当然,离开其实也没有那么难。买好车票后,我清理好行李,拿不走的物件就分别送给朋友们,我低头看着手里的箱子,来的时候是一个,走的时候还是这一个,一年多过去,我的生活好像并没有多出什么来。

姗姗送我去车站,一路没有说话,只问我:“你真的舍得吗?深圳对你毫无意义吗?”

我想了想,认真地回她:“其实我觉得,和一座城的缘分就像与一个人一样,能天长地久自然皆大欢喜。可是哪有那么多终成眷属呢?只要是曾有过交会,有过彼此的滋养和互相成就,也就够了。”

临行的时候,姗姗拥抱了我:“你走了,我不走,我喜欢深圳。”

回到武汉的我,发现生活并没有如我曾以为的那样变得好过一点。首当其冲的,是找工作的挫折。这里的工作比深圳难找,就业机会本就不够多,做外贸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跟深圳薪资落差也大。我在家闲坐了快两个月,焦躁和挫折感齐齐将我淹没。

我与父母的关系也变得微妙起来,总是没两句就会剑拔弩张地吵起来,到后来,干脆就都不说话了。有一次,我偷偷听到妈妈和姨妈在通电话:“她非要回来,怎么办呢?拦着不让吗?那会伤孩子的心的……深圳当然比武汉好,要是她能熬得住,将来肯定会有出息啊……是啊,当初毕业的时候,给她找了学校的工作,银行的工作,都不去,说受不了平淡的生活,要自己闯一片天,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个主意大的,哪里想到呢,这么快就当了逃兵。”

我黯然,我能懂得妈妈对我的失望。

两个多月后,我才勉强找到一份说得过去的工作,换了行业,过往的工作经验几乎归零。公司在光谷——那时的光谷远未有现在的蓬勃光鲜,远离主城区,偏远莽荒,上午8点半上班,我6点半就坐上公交车,晚上下班后,惯常的加班和堵车,到家都是10点之后。好几次累到在回家的路上哭出声,但我渐渐学会不把眼泪带回家,也学会咬着牙不叫苦了。如果说仓促的决定是因我任性,那我也得学会要自己承担后果。

2008年,我去深圳出差,和姗姗约见面。我没有住酒店,去了她家。依然是城中村的出租屋,很小,但她已经不用和人合租了。

那个晚上,我们并排躺在一起说话,回忆了很多以前的事情,她说一直记得她病了我笨手笨脚用电热杯给她煮梨汤,最后把手烫了;我说我还记得有次我们周转不过来交房租请求暂缓几天时,被那个潮汕阿姨半真半假狠狠敲了两下。我们一起笑,笑完之后又忍不住有点想哭,聊到半梦半醒间,只剩惺忪的呢喃。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不论是我去深圳出差,还是她来武汉出差,都是忙得脚不沾地,连一餐饭都难得约出来。再后来,就不再约了,从偶尔的互通电话,到仅仅在朋友圈看到对方动态。我们各自忙碌,但我们知道对方一切都好。

姗姗后来考上了港大的研究生,每个周末往返于深圳与香港,在忙碌的工作中抽空毕了业。2014年,到深圳的第十年,她拿到了深圳的户口,我想起她曾经跟我说过:“以前小时候,家里人总跟我说谁谁是家里在大城市的亲戚,那时候我就决定,以后自己也要做亲戚们口中那个‘大城市里的亲戚’。”

文中人物、地名均为化名

本文系网易文创人间工作室独家约稿,并享有独家版权。
投稿给“人间-非虚构”写作平台,可致信:thelivings@vip.163.com,稿件一经刊用,将根据文章质量,提供单篇不少于3000元的稿酬。
投稿文章需保证内容及全部内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物关系、事件经过、细节发展等所有元素)的真实性,保证作品不存在任何虚构内容。
其它合作、建议、故事线索,欢迎于微信后台(或邮件)联系我们。
本文题图选自电影《后来的我们》,图片与文章内容无关,特此声明。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