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称入职5年被劝主动离职,公司设“监狱式待岗工位”:每日打卡4次并接受监控,离住所50公里仅四五平米,玻璃幕墙结构没空调)
8月19日,据陈先生反映,其入职公司5年,以外包形式签订合同,被派往另一家公司工作。6月,因项目收缩,公司通知其退项。期间,公司曾两次与其沟通,提出给予2万元慰问金,劝其主动离职;若不接受,公司将安排其待岗,并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酬。
陈先生表示,该待岗安排系公司单方面作出,其并未接受。此后,
公司要求其前往该处办公,并称已为其专门租赁该场地,
陈先生及多名同事均拒绝前往。公司随后又安排他们返回原营业地办公。
陈先生称,其诉求是若公司确需辞退,应按正常程序办理。目前,包括他在内有十余名同事面临同样情况,曾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但对方表示此类情况难以介入处理,仅能受理欠薪类投诉。
媒体就公司此类行为是否涉及变相逼迫离职咨询法律意见。律师表示,应依据公司具体行为判断,如安排偏远地点、提供恶劣办公环境等情形。劳动者应主动提出异议,并收集证据证明公司存在变相逼迫离职的意图。建议陈先生等人系统整理相关材料,与劳动行政部门保持有效沟通,为后续仲裁或法律途径做好准备。
极目新闻评论员 程曼诗
围绕此事的议论,戳中了不少职场人的共同焦虑。现实中,直接裁员要支付经济补偿,于是有企业动起了“软裁员”的歪心思。不炒人、不开除,却通过变更岗位、调整地点、恶化办公条件等方式层层施加压力,迫使员工主动递交辞职信,以此规避法定补偿义务。
企业拥有内部管理的权限,并非不能对员工进行待岗、调岗安排。但管理权不等于随心所欲,调岗待岗必须具备合理性,不能沦为变相惩罚、刻意逼退的工具。办公环境、通勤距离、工作强度,都属于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单方面设置带有惩戒意味的工作条件,本身就触碰劳动权益的红线。
职场博弈之中,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很多人遇到变相挤压,为了生计选择忍气吞声,或是迫于压力主动离职,放弃应得的权益。花样翻新的软裁员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也给劳动维权带来现实阻碍。
当然,舆论不宜仅凭单方叙述就给企业定性。事件还需要劳动部门介入调查,厘清调岗的真实动因,核查各项安排是否合法合规。
说到底,劳动关系从来不是企业单方面的拿捏与碾压。企业管理有边界,职场规矩有底线。管理不是折腾员工的手段,制度更不该成为变相逼退的工具。别让花式软裁员消耗打工人的坚守,别让合规漏洞纵容职场不公。勤恳履职、踏实干活的劳动者,不该承受无端刁难、被动霸凌。
职场不是博弈场,更不是欺压弱者的自留地。守住法理底线,还给打工人应有的体面与尊重,才是一家企业最基本的担当。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极目新闻
编辑:杨文钊
校对:罗文宇
审核:胡钊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