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女子与男友因琐事爆发激烈冲突,从18楼抛下2辆重达20余斤的儿童自行车;法院判女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高空抛物案进行宣判,
2025年8月15日上午,南通开发区某小区内,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
检察官提醒,根据法律规定,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即便高空抛物行为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但如果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公众的安全感,也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绝不是家务事,情绪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绝不能有侥幸心理。
来源:掌上南通、新快报、钱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