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时报专访蒋勇:村镇银行加速“村改支”背景下的发展之道)
2025年,村镇银行加速被合并。这一轮村镇银行改革与农信社改革在时间上出现“并行状态”,有些地区村镇银行被直接并入农信机构统一法人范畴,有些农信机构在吸收合并村镇银行后可能后续还会继续参与本省农信社改革。上述改革对于村镇银行的发展会产生何种影响?村镇银行自设立以来,监管政策多次优化,村镇银行本身也呈现出多样化发展情况,未来村镇银行是否形成差异化发展态势?村镇银行如何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更好地服务县域乡村经济?就这些问题,《金融时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秘书长蒋勇。
《金融时报》记者:从您掌握村镇银行的情况来看,目前,全国村镇银行发展整体呈现怎样的特征和发展趋势?
蒋勇:经过18年的培育,村镇银行从无到有,截至2024年上半年,已经形成拥有了1600余家法人机构、分布全国31个省区市,10余万从业人员的组织体系。在近年来减量提质的政策引导下,当前村镇银行发展整体呈现经营状况稳健向好,风险可控,但同时两极分化依然较为明显。
《金融时报》记者:同是服务县域的金融主力军,本轮村镇银行改革与农信社改革在目的和路径上有何不同?两类机构改革相互之间是否会产生影响?一些省农信系统统一法人后,也把村镇银行列入统一法人范畴,这样的处理方式会对县域金融服务产生怎样的影响?
蒋勇:村镇银行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化解风险,通过重组、兼并等方式处置高风险机构,降低不良贷款率。村镇银行改革的结果是数量减少,主发起银行增资控股,整体抗风险能力增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省份采取了“一刀切”的政策,不论村镇银行的经营好坏,一律都改制为省内城商行、农商行的分支机构,此举未必是上上策。农信社改革则更注重体制机制优化,通过省级统筹整合资源,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一些省农信统一法人后,也把村镇银行列入统一法人范畴,这样的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统筹资源,增强了省级农商银行的实力,但也可能留下了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获得精细化金融服务的空白。
《金融时报》记者:业内存在部分观点认为,村镇银行绝大部分机构可能在本轮改革中被合并,甚至这一类机构可能不复存在。一方面,您如何看待“村改支”这种改革方式的利弊?另一方面,您对本轮村镇银行改革后呈现的行业生态有怎样的预测?
蒋勇:“村改支”这种改革方式对于高风险村镇银行而言是适合的,但是部分省份背离了这个初衷,“不论好坏、只论‘出身’”的做法不可取,即根据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性质和意愿来决定村镇银行的去留。
我认为,经过本轮改革后的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将得到优化,整体实力得到加强,未来将会涌现出一批经营质量好、服务特色化的村镇银行。但是作为“草根银行”“马背银行”的村镇银行数量大幅度减少,可能也会导致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金融时报》记者:从您了解的情况看,在“村改支”的改革过程中可能碰到怎样的挑战或掣肘?您对此有何看法和建议?
蒋勇:遇到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部分省“一刀切”的政策。我认为,由经营稳健、管理规范的村镇银行牵头合并相邻相近区域范围内的其他村镇银行,是一个村镇银行改革的“可选项”。这样既保证了村镇银行姓“村”,又化解了部分村镇银行的风险,还增强了村镇银行的实力。
《金融时报》记者:记者近几年采访了解的情况是,仍有部分村镇银行经营情况是正常甚至是比较理想的。对于那些在本地业绩良好、“三农”和小微服务做得尚好的村镇银行,其在经营管理上的差异化优势是否在合并后能得到延续?未来,主发起行对保留法人地位的村镇银行应当采用怎样的经营管理方式?
蒋勇:经营较好、在本地已经做出差异化服务的村镇银行,其业务和经营管理上的优势很难被其他银行简单取代。这些村镇银行扎根地方,深入了解本地经济结构和客户需求,具备较高的灵活性和服务创新能力。如果其经营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并能持续保持差异化竞争优势,就应考虑保留其法人地位。
主发起行应通过适度放权、尊重法人机构的独立性,强化协同机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与风险防控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