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香平: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创新成果)
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既要靠党员干部的政治忠诚,更要靠完善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数量之多、制度权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前所未有,党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主讲嘉宾
王香平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一研究部副主任
强化党的领导地位的宪法权威,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此次修订,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实进宪法总纲。将这一内容写入宪法,是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确定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实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一致,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确保了党的全面领导作用。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
“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这是党的领导决策核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党组织要发挥作用。”
2015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首次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闭幕第三天,中央政治局即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这是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党的领导是我们的最大制度优势,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绘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图谱,位列第一的就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体从六个方面作出战略部署和安排:
1.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2.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
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3.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4.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
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防范脱离群众的危险。
5.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健全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的执行、评估、监督。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6.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结十年来全面从严治党成就时,明确提出“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简单说,党内法规体系以“1+4”为基本框架,“1”是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规矩,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在党章之下包括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4大板块。截至2024年3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890部。其中,党中央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221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202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3467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力度之大、制度权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都前所未有,这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各地基层党组织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更加精准服务群众。图为江苏省扬州市莲花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新华社记者 李博 摄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目的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掀起了新一轮机构改革大潮。这次改革覆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军群各类组织机构,改革力度之大、影响面之广、触及的利益关系之复杂,都是少有的。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此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贯穿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过程的政治主题。通过此次改革,加强了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经济、国家安全、网络信息、外交等重大工作的领导,充实了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职责配置,强化了归口协调本系统本领域重大工作职能。
▲郑州东站设立党员服务台。图为旅客在服务台前咨询乘车事宜
此外,通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起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继续深化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通过设立新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组建新的党中央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在重要领域设立新的党中央派出机关,加强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总体上说,通过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党对国家和社会实施领导的制度得到加强和完善,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得到提高,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更加巩固。
责任编辑:郭婷婷

本文来源:人民出版社读书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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