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力攻坚护蓝天”系列报道②丨湘潭深入打好成品油领域大气污染攻坚战)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显著降低成品油领域大气污染排放总量,全面改善空气质量,日前,湘潭市成品油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式印发《湘潭市成品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为《方案》),将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实现成品油领域污染的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多举并措强治理
强化油气回收治理。推进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加强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监管,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加油站每年至少开展1次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检查检测。到2025年,年销售汽油量大于3000吨(含)的加油站全面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施安装。
加强成品油流通市场综合治理。定期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过期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健全油品联合监管机制,每年成品油经营站(点)油品质量抽检达到50批次以上。
推动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泊位及油船油气回收治理现状排查和设施建设。新建150总吨以上油船必须开展油气回收治理,鼓励现有4000总吨以上油船安装油气收集设施。
依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属地管理和协同管理责任,全面摸排涉嫌非法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部门分工又合作
《方案》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园区作为本地区开展成品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攻坚行动。
由商务部门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情况;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年度审查;负责加油站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检查检测;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负责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负责成品油经营站(点)油品质量抽检;负责对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而擅自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监管,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检查;负责原油成品油码头泊位及油船油气回收治理现状排查;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环境违法行为,对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的废弃油品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负责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油船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建设;依法查处营运车辆(流动加油车、船舶)的非法运输行为;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运输成品油车辆非法改装行为;负责会同相关行政单位在入潭主要通道设置联合行动检查点,对进入我市油罐车进行检查;负责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处置;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各职能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力度,各部门之间要及时共享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严厉打击自建油罐、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巩固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