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拟严查公租房申请者家庭经济状况,房屋、汽车、股票等纳入)
公租房 资料图
5月1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对核对对象的家庭收入范围进一步细化,规定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优待金、奖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八类不计入家庭收入项。征求意见稿明确,家庭财产范围为核对对象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
此前报道
网传凤凰英荟城公租房申请人张某妍的配偶李某为光明区公职人员,在深有房,此事引发社会关注。经记者向光明区和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核实,上述信息不实,张某妍的配偶李某为某民营设计公司员工,张某妍为自由职业者,其家庭在深圳市没有自有住房。
微博截图
市住房保障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按深圳市现行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分两类,第一类是低保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是深户、无房、在深缴纳社保,同时须审核家庭收入财产,审核通过后予以“应保尽保”;第二类是非低保类普通家庭,申请条件是深户、无房、在深缴纳社保,须轮候申请。
张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为公租房主申请人)属于第二类家庭。张某妍家庭2016年10月13日提出了公租房轮候申请,符合深圳市公租房轮候条件。2022年12月,张某妍家庭通过了凤凰英荟城公租房认租资格审核,符合认租条件。2023年4月12日,该家庭通过轮候选房方式承租了凤凰英荟城一套71.44平方米二房户型公租房。
网传张某妍家庭曾申请认购龙华区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经核,2022年5月,张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是安居型商品房主申请人)提出认购龙华区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符合认购条件,但其自行放弃选房资格,没有购买安居型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