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治理雾霾利剑出鞘)
蓝天白云,清新的空气,是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天天可以有的。但近年来,宁波这座海滨宜居之城却频频被雾霾笼罩。雾霾已经成为大众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
昨天,《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在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交代表审议。
宁波为何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重拳打击哪些大气环境违法行为?让我们来看看这份条例草案的几大亮点。
记者 任元俊
破解难题
“违法成本低、执法难”困局
这样破解
环保领域普遍存在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以及执法难的问题。一些企业宁可违法被罚,也不愿意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加大惩处力度,条例草案提出:
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许可证的要求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等行为,将被处1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关闭。
对违反条例规定,发生管道泄漏不及时检测并修复的,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日计罚。
对拒不履行停产、停业、关闭或停产整治决定,继续违法生产的排污单位,可以对其停止或限制供电供水。
此外,根据条例草案,宁波将对餐饮油烟污染、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数说十年空气优良率
甬城经常被雾霾笼罩,空气质量不断走下坡路。2006、2007、2008年,宁波中心城区空气优良率一直维持在九成左右,但最近三年,空气优良率已跌至近八成。其中,2013年空气优良天数仅275天,优良率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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