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福建闽电万通股份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5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执照注册号:350700100000178),现声明该副本作废。
福建闽电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泉州健丽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7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本(执照注册号:350583100085093),现声明作废。
泉州健丽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
公告
福关缉公字20150015号
我关于 2015年 4月 9日在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从一件由美国邮寄至福建浦城,编号为EK234731906US,申报品名为“淋浴杆”的邮件内查获气动枪支配件1件,当事人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 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依法予以收缴。
特此公告。
认领公告
1、2015年4月18日11时00分许,我支队峰尾边防派出所在惠安县螺城镇汇泉北路旁一废弃空地查获一个地下油罐,该油罐内储存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30.29吨
2、2015年4月18日10时50分许,我支队峰尾边防派出所在惠安县螺城镇汇泉北路旁一废弃空地查获两个地下油罐,上述两个油罐内储存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27.54吨。
3、2015年4月20日10时30分许,我支队峰尾边防派出所在晋江市池店镇华洲汽车站旁的工地内查获一个地下油罐,该油罐内储存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6.12吨。
4、2015年4月20日01时00分许,我支队峰尾边防派出所在泉港区南埔镇施厝村路段查获一部运载手续成品油的改装面包车(车牌:闽C95143),该改装面包车内储存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2.04吨。
5、2015年4月22日02时40分许,我支队狮东边防派出所在泉港区涂岭镇祖厝村路口一空地上查获一部运载无法手续成品油的改装面包车(车牌:闽DA5659),该改装面包车内储存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1.93吨。
6、2015年4月22日06时10分许,我支队狮东边防派出所在泉港区涂岭镇坝头村坝头路段一空地上查获一部运载无法手续成品油的改装面包车(车牌:闽C81950),该改装面包车内储存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2.09吨。
7、2015年4月22日06时40分许,我支队狮东边防派出所在泉港区界山镇沿海大通道东凉村路段一空地查获一部运载无法手续成品油的改装面包车(车牌:闽D51570),该改装面包车内储存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1.94吨。
8、2015年5月2日14时05分许,我支队上西边防派出所在泉港区涂岭镇前欧村路边一废弃平房内查获两个铁皮油罐,上述两个油罐内储存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1.75吨。
9、2015年5月13日15时25分许,我支队沙格边防派出所在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肖厝海域一渔排上查获两个铁皮油罐,上述两个油罐内储存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3.28吨。
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及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5年5月28日
林小宇: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宁德市鑫辉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陈光灼:
本院受理原告郑丁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吴瑞光、吴爱媚:
本院受理原告陈友章与被告吴瑞光、吴爱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张小锋、宁德市蕉城区旗舰网吧、彭敬华:
本院受理原告彭建锋与被告张小锋与被告宁德市蕉城区旗舰网吧、第三人彭敬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祥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付洪水、林彩生、尧爱妃:
本院受理原告冯孝成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冯作星、黄雪萍、阮慈干:
本院受理原告黄诗庆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林辉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上建水泥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蕉民初字第2023号的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菊云:
本院受理原告徐浩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蕉民初字第2019号的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珠妹、王朗官:
本院受理原告高金华与被告王珠妹、王朗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长民初字第164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高金华与被告王珠妹、王朗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长民初字第163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高金华与被告王珠妹、王朗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长民初字第162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何秀莺与被告王珠妹、王朗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长民初字第161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何秀莺与被告王珠妹、王朗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长民初字第160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柯依兰与被告王珠妹、王朗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长民初字第159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林茂铅与被告王珠妹、王朗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长民初字第158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陈东:
本院受理原告陈坚与被告陈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长民初字第98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赖庆洪:
本院受理原告郭应强诉你及被告李建华、上官云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明民初字第204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陈连军、黄志德:
本院受理原告支平光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邵民初字第6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邵武市人民法院
朱素芳:
本院受理原告黄华诉被告朱素芳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邵民初字第181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邵武市人民法院
孙广娥:
本院受理原告黄建星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逾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虞李华:
本院受理原告艾英诉被告虞李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李志忠、陈春梅:
本院受理原告建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潭民初字第24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王懿兴、郑学礼、范彩华、吴建波、杨小英:
本院受理原告建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湖信用社诉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潭民初字第5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刘昌轩、赖德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陈美桂、陈怡堆:
本院受理原告刘启华诉你及陈美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陈美桂、陈怡堆:
本院受理原告刘启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旭萍: 本院受理王锦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张玉明: 本院受理原告詹祥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永民初字第6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艳、林建树: 本院受理原告陈雯诉你们民间借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永民初字第540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尤文辉: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军诉你与邱承安民间借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永民初字第552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丽平、马道恩: 本院受理原告陈雅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蕉民初字第13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范少和、林喜蕊、余延僖: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祝兰、李石勇、黄巧妃: 廖家兴、陈大富、罗慧娟、林绍禄: 林锦云、刘珍珍、叶凤练、林锦华: 宁德市艾飞盛工贸有限公司、福建君山商贸有限公司、福建九川贸易有限公司、李志华、兰丽梅、李志东、肖小敏、刘玉美、刘斌、张筱莉、李凯、王文进、王美芳、陈红: 张华达、刘朝华、张友新: 谢建光、谢芬妹、谢健新、李庆松、倪敏清: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蕉民初字第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云恒贸易有限公司、福州福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陈玉、钟清贵、陈云、陈云锦、林海燕: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5]年榕仲受字第228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组庭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开庭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会将于2015年9月30日对本案作出裁决,你们应于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吴玫芬: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仲裁案([2015]年榕仲受字第207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组庭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开庭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会将于2015年9月28日对本案作出裁决,你应于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建佳利商贸有限公司、福州京峰商贸有限公司、陈金生、陈惠娟、陈启用: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5]年榕仲受字第193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组庭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5年9月17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开庭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会将于2015年9月29日对本案作出裁决,你们应于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建佳利商贸有限公司、陈金生、陈惠娟、陈亮: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5]年榕仲受字第194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组庭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5年9月17日上午10:00在本会第三开庭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会将于2015年9月29日对本案作出裁决,你们应于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减资公告 根据2015年06月07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鑫磊担保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3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13809590899 联系人:肖雪峰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39号二楼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鑫磊担保 有限公司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尤溪县新感觉娱乐有限公司2015年5月31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久洲 联系电话:13515988110 联系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水东锦鸿佳园3号楼105 尤溪县新感觉娱乐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三一机械有限公司2015年05月0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彭光裕 联系电话:18859285231 联系地址:建阳市海西林产工贸城西1-09 南平三一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阳联银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6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高嘉享 联系电话:13859344913 联系地址:建阳市民主北路89号 建阳联银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阳市天晨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2015年5月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刘建安 联系电话:13305998990 联系地址:建阳市南林林产工贸园区 建阳市天晨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瑞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6月12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周海瑞 联系电话:13685902096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泉州汽贸城内8号地块 南安市瑞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瑞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6月12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周海瑞 联系电话:13685902096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泉州汽贸城内8号地块 南安市瑞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九恒工艺品有限公司2015年06月05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吴发钦 清算小组成员:陈奕敏、孙小芳 联系电话:13960603557 联系人:吴发钦 建瓯市九恒工艺品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城厢区家辉华智能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薛俊辉 联系电话:13799669092 联系地址:福建省仙游枫亭镇滨江步行街112号 莆田市城厢区家辉华智能 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清算组 组长: 薛俊辉 组员:刘晓艳、朱宗华 邵武市泳威建材经营部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3月19号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781600146582),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泳威建材经营部 本人不慎遗失个体工商户东山县西埔天然茶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350626600059264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人(将依法申请补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东山县西埔天然茶庄 本人不慎遗失个体工商户东山县西埔文喜纸制品加工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350626600073987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人(将依法申请补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东山县西埔文喜纸制品加工场 本公司不慎遗失企业法人(或企业)漳州市旗顺运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350626100008121,声明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公司(企业)将依法申请补领企业法人(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漳州市旗顺运输有限公司 遗失公告 建阳市仁寿特色小吃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局2014年10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壹份,执照注册号:350784600151233,现申明该正、副本作废。 建阳市仁寿特色小吃店 遗失公告 建阳市众新种植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局2013年2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执照注册号:350784NA000213X,现申明该正本作废。 建阳市众新种植专业合作社 遗失公告 建阳市百信润滑油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局2014年6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执照注册号:350784100320290,现申明该正、副本作废。 建阳市百信润滑油贸易有限公司 浦城县腾云尖蜂业养殖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1月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执照注册号:350722NA000250X),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腾云尖蜂业养殖专业合作社 莆田市城厢区黛珂服饰旗舰店不慎遗失莆田市城厢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4月1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营业执照注册号:350302600187946,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人将依法申请补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壹份。 莆田市城厢区黛珂服饰旗舰店 袁凯不慎遗失福州市消防支队仓山大队金祥中队士兵证一本,证号:闽消字第13109016,现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袁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