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震惊全国的杭州“7·5”公交车放火案罪犯包来旭昨天下午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包来旭常年离家在浙江省义乌市等地打工,曾因肺结核病复发,于2013年10月来杭州住院治疗。因经济拮据、旧疾复发等原因产生轻生念头,同时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包来旭决定采用在公交车上放火的方式报复社会。2014年7月5日下午,包来旭在灵隐公交车站登上灵隐开往城站火车站的7路公交车。当满载乘客的公交车沿庆春路行驶至上城区东坡路口时,包来旭打开双肩背包内的塑料桶,将天那水倾倒在车厢地板上,用打火机点燃,瞬间引发车内大火,造成车上33人受伤,其中重伤20人,车辆损毁损失31万多元,伤者医疗费用1000多万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包来旭采用极端手段发泄不满,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包来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包来旭听到对他的“死刑”判决后平静地回应了四个字:“没有异议”。
包来旭辩护律师金亮新说,最终包来旭是否上诉,还要等待10天左右再发布;如果最终不上诉,包来旭将捐献出器官:无异议目前可以理解为不上诉,但是他没有明确表示。
宣判后,旁听庭审的一位杭州市民表示:我认为是公正的,不是因为他没造成人员死亡,危害就不大。受害的人都是轻重程度不同,对很多家庭造成灾难。
综合新华社 央广
张国亮 何冰倩 裘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