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热线(记者 张国文) 2月11日,本报刊发了《施先生:我啥时候能拿回业务保证金?》的消息,对打工者施先生在内蒙古金铭圣管科工贸有限公司打工期间在公司共抵押5500元作为业务保证金,而施先生离开该公司却没有及时拿回5500元业务保证金一事进行了报道。
2月16日,记者再次联系到了施先生,他表示此事截至目前,没有任何进展。他说:“近日,我准备向辖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此事,希望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与拖欠我业务保证金的公司联系进行协调。此外,我还将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张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