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的不满,不外乎两个方面。其一,维新派有针对她的兵变计划,直接威胁到她的地位和生命。陈夔龙《梦蕉亭杂记》云:“光绪戊戌政变,言人人殊,实则孝钦并无仇新法之意,徒以利害切身,一闻警告,即刻由淀园还京。”在权力之争中,慈禧最为心狠手毒。如果改革要以牺牲她的权力为代价,那是万万不行的。其二,光绪帝和维新派全变、大变的急进变革主张,造成整个社会结构的强烈震荡,使许多与现存社会有利害关系的社会集团和政治势力觉得受到了威胁。百日维新期间,上谕达一百一十多件,令人目不暇接。光绪帝严惩阻挠变法的官员,树敌太多。至于废除八股改革科举制度,又在庞大士人群体中引起普遍恐慌。慈禧生怕全线出击造成大厦倾覆,急忙出面采取断然措施,以稳定政局。
戊戌变法运动虽被镇压,但改革毕竟已是大势所趋,症结只在由谁主持改革,以及如何进行改革。精明的慈禧太后通过戊戌政变确证自己的地位之后,旋即主动发出继续改革的信号:“前因中外积弊过深,不得不因时制宜,力加整顿。而宵小之徒,窃变法之说,为煽乱之谋。业经严拿惩治,以遏横流。至一切政治有关国计民生者,无论新旧,均须次第推行,不得因噎废食。”慈禧的这一举动,给政变后万马齐喑的局面注入了兴奋剂,使主张变法维新的社会力量重燃希望之火,这实为她政治上的高明之处。
正当慈禧意欲缓进地推行改革时,义和团运动爆发。一帮顽固派昧于大势,极力怂恿慈禧利用义和团“排外”,酿成庚子国难。慈禧携光绪仓皇西狩,一路困顿风尘,颜面丢尽。痛定思痛,慈禧一面惩治坏事的顽固派官僚,一面急切地表达自己在更大规模上进行改革的决心。一九○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慈禧在西安发布“预约变法”上谕,要求王公贵族,部臣疆吏“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各举所知,各抒己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上谕发布后,各处反应强烈,其中尤以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二人联衔会奏三疏最为完备。慈禧阅罢,认为“事多可行,即当按照所陈,随时设法,择要举办。”同年四月,清政府设立督办政务处,命奕劻、李鸿章等六人为督理大臣。至此,清末“新政”正式上演。
与戊戌变法相比较,清末“新政”实际上是一场更具近代化性质的改革。政治上,它在承袭戊戌变法裁汰闲衙冗官的思路的基础上,设立外务部、商部、学部、巡警部、邮传部等新的政府机构,使传统的六部体制不复存在;经济上,肯定了戊戌变法时奖励工商、发展实业的各种措施,还颁布《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商会简明章程》等多种经济法规,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制保障;军事上,戊戌变法时的主张为整顿团练、令八旗改练洋操,并着手改革军制,而新政则致力于用现代化军队建制编练新军,军队成分、武器装备和指挥水平明显改善;文化教育上,戊戌变法时提出改革科举制度、设立新式学堂、奖励游学,新政则宣布废除科举制度,大规模地创办新式学堂和派遣士人出国留学,并参照日本模式制定出中国最早的学制——《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
从戊戌变法到新政,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改革的洪流在经历一番曲折后,又重新回到原来的航道,并以更加奔涌的态势向前推进,实在耐人寻味。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慈禧,对新政寄予厚望。她在接近古稀之年,忽对魏源的《海国图志》、徐继畲的《瀛寰志略》等介绍外国历史地理的书籍产生浓厚兴趣,时常阅读以广见闻,这在以往是从未有过的事情。新政推行过程中,虽有种种弊端,但决非无善可陈,更不是什么“假维新”。新政的推行,确实在为中国逐步积累着现代化资源,为社会的转型准备着物质和社会方面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