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21家“四板”市场完成运营机构备案)
4月27日,证监会公布了第一批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俗称“四板”市场)运营机构备案名单,第一批包括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21个地区已完成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备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有关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名单由省级政府实施管理并予以公告,同时向证监会备案。
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其中云南、西藏尚未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中有21个地区已按规定要求向我会备案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