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行都匀分行违法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黔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都匀分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银监会黔南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黔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南银监罚决字〔20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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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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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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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柴亚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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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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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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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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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南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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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