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 申请法援或免困难证明)
信息时报讯(记者 刘宇雄)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修订草案)昨日在省法制办官网征求意见。当中拟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申请法律援助无需经济困难证明。
修订草案稿中规定,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的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或者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人个人及家庭没有价值较大的资产。
何为低收入家庭或者支出型贫困家庭?修订草案稿中明确:第一种情况是:其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12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50%;第二种情况是:其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12个月因治疗重大疾病、就读国内全日制中高等学校、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遭受自然灾害产生较大支出,超过在申请日之前12个月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可支配收入总和,或者在申请日之后6个月内必须在治疗重大疾病、就读国内全日制中高等学校产生较大支出,超过申请日之前12个月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可支配收入的总和。当中规定所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国家统计局或者省统计局提供、公布的数据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当中规定了十二种情形申请法律援助当视为经济困难,其中包括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等情形。符合这些情形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人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但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符合相关情形的证件、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