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编号:临时2016-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除已公告内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11月29日、11月30日、12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编号:临时2016-044),内容提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联通集团”)正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和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研究和讨论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联通集团被列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批试点事项,尚未得到最终批准,还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实施方案也仍在讨论中(上述事项简称“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2.公司注意到2016年11月30日澎湃新闻发布的《联通混改方案或已敲定:阿里腾讯百度可能都会参与》文章及其他媒体的相关报道,经向控股股东联通集团函证确认后,于当日发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编号:临时2016-056)。
3.今日,公司再次向联通集团函证,并确认如下: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宜。截至本公告日,联通集团被列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批试点事项尚未得到最终批准,还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实施方案也仍在讨论中。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将根据“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披露信息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