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因对判决结果不满意,男子大闹法院信访大厅
本报讯(记者 李璟 通讯员 吕晚霞 王田甜)因对案件判决结果不满意,男子大闹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大厅。近日,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作出司法拘留5天的决定。据悉,这是继最高院去年12月出台《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以来,武汉法院对闹访者开出的首张罚单。
张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决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赔偿受害人16500元。但其坚持认为自己无过错,不应受处罚,多次到武汉中院信访。
今年4月13日上午,张某再次到法院信访大厅,接待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告知其湖北省高院和最高院已就此案出具明确意见,认定案件判决并无不当,并告知张某可向检察机关申诉。
但张某对此答复不满,在接待大厅高声辱骂工作人员。随后,当另一位来访市民准备通过隔离门进入接访区时,张某趁机强行闯入,并与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的法警发生冲突。为保障其他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法警当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事后,合议庭法官认真听取张某的意见,再三告知其现场调查情况和最高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的规定,并依照其行为的恶劣程度,酌情给与张某司法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法官介绍,依法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信访应当在理性和法律的范围之内进行,并通过正当途径,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超出法律允许范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性质相当恶劣。在必要情况下,国家机关将对挑头闹访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制裁其违法闹访行为,以维护正常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