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26日讯,中国政府网周一发布《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指出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都纳入统一网络平台管理,按照科研设施与仪器功能实行分类开放共享,建立促进开放的激励引导机制,加强开放使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管理。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基本解决,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意见》指出,适用向社会开放的科研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其中,科学仪器设备可以分为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其他仪器等15类。
《意见》并明确了改革的组织实施和进度安排,提出到2015年启动统一开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到2016年,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管理;到2017年,对管理单位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
发稿:刘玉/曹敏慧 审校: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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