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7月10日,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重工,002204)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在审议大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重工起重”)标的资产未达盈利承诺的补偿方案时,回购股份方案被否,大连重工起重向除其之外的股东赠予股份的预案获得通过。这也意味着除大连重工起重之外的股东每10股获赠8.2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赠予股份与分红送转股的性质不同,这种赠予股份不需要除权。
根据2011年重组期间大连重工与大连重工起重签订《利润补偿框架协议》和《利润补偿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果盈利不达标,将由上市公司大连重工以1元的价格回购相应股份,或者将相应补偿的股份赠予其他股东。
实际情况是,大连重工起重注入的资产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累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739.93万元,较累积预测净利润数少86392.07万元。经确认,2011年至2013年标的资产未完成盈利承诺所对应股份数量为16790.1933万股。
在7月1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股份回购的议案被否决,赠予的预案获得通过。
根据协议,大连重工起重将把16790.1933万股赠予除大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目前除大股东以外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20430万股,可推算分配到每10股大约获赠8.2股。
针对这样的情况,有市场人士表示,“后市随着更多补偿案例的出现,不排除会衍变成一类新的抢权套利概念。”
此前,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玻纤,600176)、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双马,000935)都因重组标的盈利不达标而将回购股份注销更改为向股东送股。
另有多位市场人士认为,之所以送股更受认同,其逻辑在于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套利空间,迎合了投机资金的逐利心理。
为“监督”上市公司,上证所在“上市公司诚信记录”栏目下设置了“承诺履行情况”专栏,就专门披露沪市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其中业绩补偿就是一项。
不过亦有市场人士对此表示担忧,认为这或许会助长部分公司大股东的“赌性”,影响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因为即便送股后股份数量减少,但股价上涨使得持股市值增长,并没有带来什么损失。
正是受到赠予股份的预期,大连重工股价从5月9日收盘时的9.03元/股到7月10日收盘时的15.52元/股,大幅上涨了71.87%。
7月10日,大连重工盘中触及涨停,收于15.52元/股,大涨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