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行止
陈可辛电影《中国合伙人》有不少“语带相(双)关谐音单词法”,如agony音译为“爱过你”、hermit为“何处觅地”、morbid为“毛病”、ambition为“俺必胜”、pest为“拍死它”及ponderous为“胖得要死”,与《通胜》粤音译法,古今辉映。莞尔之余,不禁想起解放前上海“著名学者、翻译家和藏书家”周越然(1885-1962)的翻译。周氏以撰写教科书《英语模范读本》“名利双收”,以收藏西洋典籍特别是色情文学著作名于时。十多年前笔者曾引其《言言斋风月谈》中把impotent翻为“莺不登”而cuckold为“哥哥”的妙译。今天所记,则取材于周氏的《言言斋性学札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此为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刊于上海《晶报》数百短文(有短至数十字)的结集,所写“性事”大都已过时,惟其中有不少西方性学经典及风俗的简介,确有一些“颠扑不破”的真理在。不过,笔者最有兴趣的为周氏以沪音为本的诙谐音译(与上述粤音翻译一样,不少且寓有深意),如Justine译“萧世鼎”(世鼎之名,可圈可点,但萧便有点勉强,译为翟又如何)、Mary为“梅丽”(远胜玛丽)、Masoch为“麦沙”、德国是“独国”、Tim译“弟姆”、Piton译“毕笃”、menopause为“猛纳饱食”、incest为“险塞死脱”(妙)、London译“龙灯”(与伦敦土话发音一致)、Kennedy译“耿耐德”、tickling为“体格灵”、passion为“盼性”、gilt是“概态”、castrating译“割势折丁”(妙!)、prostitute译“鸨司提督”、stockings是“丝多根”、socks为“少夹丝”,而impotent在此译为更妙的“阴不登”……这种译法,现在读来,当然有滑稽突梯之胜,妙不可言,可发一噱,未知当时(和现在)上海读者又有什么看法?
周氏称粤语“吃拖鞋饭的人”为“牝伯”,男妓为“牡妓”。这些巧妙借用牝牡的名词,究竟是“国故”还是周氏兴来之笔?非浅学如笔者所知。
《札记》有《澳门之妓》一节,写于1935年3月18日。原来澳门作为“国际淫业中心”,已有超过百年历史:“澳门之妓,有白种人,有黄种人,有欧亚杂种人……凡葡人、华人、日本及英美之人至其他者多得采用 国货 ;倘欲一尝异味,亦极便易而全不困难也。”当时“澳妓有自动登记者,亦有强迫登记者。前者由政府监察,当年纳税;后有因警署知其营业,令其照章纳税也”。此处肯定有误,以“后者”的“照章纳税”,其实尽归警察口袋(美其名曰“保护费”)!
澳门淫业鼎盛,周氏认为主因是其为“亚洲东南最合卫生的居处”,娼妓少性病因而客似云来。
周书《花艇》一节,写于1935年3月24日,说:“香港之花艇,犹无锡之灯船,菜、妓兼备,供人游乐也。”又指:“花艇妓之 教育 与青楼妓之 教育 无异,所不同者,一陆居一水居也。彼等九岁、十岁时开始习业,即弹唱跳舞诸事,其聪慧者兼学象棋;六年毕业,始准接客,名曰 开苞 ,此非有大资产者不能为之……”
周氏于1933年8月27日写《理想国之婚嫁》,“理想国”便是“乌托邦”,此书谈之者极众读之者绝少(笔者属后者),其论“婚嫁”一节尤具现代意识,鲜见有人提及,足证很少人读毕全书。周氏译出理想国国人选偶的情况:“婚嫁之首要条件,即于选妻及择夫时男女必裸体出示也。吾人对此,谓为可笑,谓为愚笨,然彼邦人视之以为智莫若焉。夫妻者,终身之伴侣也,倘于成婚之前观其面貌而不察其全身,疮痕癞症,难保不为衣服所蔽,将来悔恨已无及矣。购马者必先去其鞍细审其有无伤痕,然后议价,岂娶妻嫁夫反轻于购畜乎!”《乌托邦》于1516年出版,作者托马斯·莫尔爵士(1478-1535)于1935年获天主教封为圣人(Saint Thomas More),但其婚前先“验明正身”说,数百年来为主流社会(尤其是教会)排斥,惟今之都市男女早奉为圭臬了。
编撰英文教科书,周氏显然精通英语,然而,在《主要与次要》一节,却把pubic hair误读为public hair,且译“阴毛”为“公毛”,令人绝倒;上引书页122注一指:“欧西人称两性藏匿不见之毛为 公毛 (public hair),详见本书《公与私》篇。”然而,在目录上固找不到《公与私》,为谨慎起见,笔者逐页翻阅,从第1页至364页,并未见此篇……无论如何,笔者可以肯定周氏误读此字,怪哉。
翻译为何重要
当看到书店摆满无数刚出版外文著作的中译本——内地和台湾的数量远比香港多——笔者很难不对其是否“忠于原著”(遑论“信达雅”)投以“怀疑眼光”,以如今一般尤其是小本经营的出版社,大多没有精通该国文字的编辑坐镇把关,这即是说,出版社根本没有人读过原著(尤其是非英文的外文),只见原著在出版地上了畅销书榜;加上版权费“合理”,便交给“翻译家”翻译,如此成品,肯定大有问题。而问题大体出于:第一,译者的外文常识普通,对许多不易译、不可直译的段落,“望文生义”、照搬字典地翻译或根本整段不译(内地有的译书则故意删漏意识不正确的段落),读起来既可能诘屈聱牙亦可能上文不对下理,令读者莫名其妙;第二,隔行如隔山,不是通外文便什么都会译,许多题材是需要专门知识才能了解进而化为可读的中文。译事如此之难,加上为了赶新鲜,要趁原书在促销期推出译本,便难免良少莠多了。昔年看过一本令笔者如丈八金刚的台湾版计算机翻译书(十多年前有此“奇遇”时曾写过数百字),社方和署名的译者肯定“未曾拜读”原著及译文便付梓。为了迁就市场,借计算机之力翻译,无可厚非,但机器的机械式译文,一定得经“人脑”斟酌修改增删润饰,才能出版!一句话,不少翻译的中文书,都有乱译错译漏译结果“误人子弟”,与赶快译出新书传播知识的原意相违背,何苦为之!
写上段“牢骚”的触媒点,是读完艾狄丝·格罗斯明(Edith Grossman)不足一百二十页的小册子《为什么翻译那样重要》(Why Translation Matters),“有感”而发。格罗斯明女士是多部南美西班牙文名著如《百年孤寂》的英译者,在谈论翻译之不易“信雅达”时,拨出一章专说翻译塞万提斯《唐吉诃德》的“甘苦”。这本小说第一卷于1605年出版,英译1612年问世;第二卷1615年出版,1620年便有英译;到了二十一世纪,据格罗斯明的资料,此书的英译起码二十种,而她认为其中以苏格兰外科医生兼作家史模列特(T. Smollett)1755年的译本(2004年还“再刷”)最佳(不同意此说者必多,不然此后不会陆续有新译本面世)。当格罗斯明被出版社委托翻译此书后,“我虽无法(亦不想花大量时间)读完所有二十多种译本,但原著我起码读过十遍!”她同时还读遍塞万提斯的诗集和散文集,以揣摩他遣词用字的涵意。在阅读过程中,格罗斯明不仅把意思模糊的字逐一查清楚弄明白,还与母语为西班牙文的友人、学者,从多角度探讨这本小说。格罗斯明说她翻译当代作家的作品时,经常向作者请教,那不是她不明白那些字,而是想厘清作者用这些字的动机和用意。塞万提斯死了四百多年,她只好向他的老乡问道了。
格罗斯明花三年多时间译出这本九百余页的小说,《纽约时报》的书评说译笔“简洁多姿彩”(Plain & Plentiful),奠定了她“最佳西班牙文翻译家”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