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孔慧慧 实习生 敖棋)近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婴幼儿乳粉将试行药店专柜销售”。虽然“新政”尚未正式实施,但记者走访发现,江城部分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连锁药店,已提前“试水”卖奶粉。
记者昨日在丁字桥老百姓药房看到,非药品专区的货架上,陈列着各年龄段的合生元婴幼儿奶粉,价格在200元-500元之间。在珞喻路武商量贩普安药房,也有合生元婴幼儿奶粉销售。
湖北老百姓大药房相关负责人杨志勇介绍,公司在武汉约有十几家连锁店,基本都有奶粉销售。不过,他表示,奶粉在店里所占的比重不大,单店平均月销售额为1万元左右,规模较大门店能卖四五万元,占非药品销售额的5%。
武汉另一大型连锁药店相关负责人朱经理称,“目前在药店买奶粉的消费者还比较少。”消费者还是习惯通过超市、孕婴店等渠道购买奶粉,而在药店购买的消费者,偏向中低端人群,“不过,新政会引导消费者改变观念。”
北京东方艾格咨询公司乳业分析师陈连芳表示,药店卖奶粉,仅是改变销售渠道,“跟质量没有直接关系。”他说,如果奶源、生产、检验标准不变,那么质量保障也就无从谈起,“关键是监管,如果一些不良药店也采购了伪劣奶粉,监管不到位的话,还是改变不了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