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张文婷)为有效应对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株可能引起的疫情,进一步提升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进行修订,形成了《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表明,500万人口以内的城市,应当在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可通过省(区、市)内统筹保障。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应当在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必要时可申请全国支援。
《指南》提到,50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应当储备2处以上可供核酸检测支援队使用的实验室或可改建的区域;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应当储备5处以上可供核酸检测支援队使用的实验室或可改建的区域。每个实验室或可改建的区域应当至少可容纳5支检测队(每支队伍日检测量按1万管计算),并储备相关检测设备、试剂和耗材。
区市成立核酸检测工作组 建立扁平化工作机制
在组织实施方面,《指南》指出,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统筹各级各相关部门,多方联动,扁平化管理。
同时,建立组织机制。《指南》要求应设区市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下成立核酸检测工作组,由市委常委牵头,组织卫生健康、公安、民政、交通运输、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宣传等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建立扁平化工作机制,出现疫情时紧急启用,统筹协调核酸检测工作。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市场、宾馆等为最小单元,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物资的统一购买和统一调配。
此外,还应制定工作方案。《指南》提到,市、县(市、区)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平急结合,可适时开展预警式筛查演练。
与上一版有所不同的是,此次《指南》就组建工作队伍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规定。《指南》明确,组建各级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等队伍,明确采样和检测责任区域,全省任一地方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时,能立即投入开展工作。各应急队伍保证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
《指南》还提到,应成立三个与核酸检测相关的指导组:一是成立核酸采样督导组,采用分片包干的形式巡回指导各采样点,规范采样、个人防护和交叉感染防控等相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采样高质高效;二是成立核酸检测督导组,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建立巡查蹲点督导机制,对各实验室开展巡查,对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进行蹲点督导;三是成立数据专班,核酸检测信息统一归口管理,确定核酸检测信息流转流程,专人收集、专人统计、专人上报,提高信息流转效率和准确性。
应对混采检测阳性 成立应急采样小分队24小时在岗待命
在规范阳性病例报告处置程序,《指南》进行了细化。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推送2条信息(阳性感染者基本信息、核酸检测阳性报告)至6个部门。一是通知120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二是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确认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及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密接)。四是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并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五是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密接排查、研判社区封控范围、疫点终末消毒等工作。六是通知疫情防控指挥部。上述6个部门同时推送、不分先后。
在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方面,《指南》要求,各市成立应急采样小分队,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当地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小区)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所涉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采取首检负责制,单采复核样本送至原实验室进行检测。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阳单采检测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
各区县按实际情况成立应急队,对混采阳性结果及时进行复采复检。应急采样队应当由采样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司机组成,并配备车辆。公安、社区(村委)等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应急采样人员入户采样,采用鼻咽拭子方式,所采样本送原检测机构检测。
在信息核对与推送方面,《指南》提到,要将受检人员与人口底数比对,组织开展补检,确保不漏一人,形成工作闭环。提供检测结果查询途径,便于民众知晓和结果应用。
风险来源不明 应至少开展3轮全员核酸检测
在工作准备方面,《指南》还新增了落实检测能力、科学分析,精准筛查等内容。
《指南》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掌握本地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及可迅速调集的第三方核酸检测力量,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发生疫情时,能够迅速调度相当于完成10%-15%实际管理人口单管检测的核酸检测力量,以适应全域大规模核酸检测需要。
《指南》提到,应根据疫情传播趋势,以风险为导向,精准划定核酸检测范围,确定核酸检测策略。
首先是确定核酸检测策略。根据疫情传播趋势,加强研判,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并动态调整。疫情前期,在风险来源不明的情况下应至少开展3轮全员核酸检测;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检测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检测范围和频次。原则上,隔离点和近3轮核酸检测出现过病例的街道或社区每日一检,14天内出现过病例但近3轮核酸检测没有出现病例的街道或社区隔日一检,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地区可每5天一检。
其次确定采样方式。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应单采单检,封闭小区(封闭到户)1户1管,其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5混1或10混1开展检测。
在合理划片方面,《指南》亦有所变化。由从前的2000-2500人设1个采样点的标准变为每1000-1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500-10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各地可按照社区、街道、乡镇、农村、城郊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原则上以小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
采样点应当在4-6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小区采样为主,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细化完善布局,方便市民采样、提高采样效率。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残障等弱势群体应设置绿色通道独立采样。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提到要加强信息化,做好采、送、检动态匹配。一方面是建立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各省统筹建立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做到信息的快速录入,包括受检者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和采样信息(采样点名称、所在区(县)、样本编号,样本采集的日期、时间、采集部位、类型、数量),迅速反馈疑似阳性样本的受检者信息。实现核酸检测采、送、检、报信息的快速准确和实时监测,做到核酸检测工作的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上线使用前要按实际管理人口数的30%提前进行压力测试,确保信息系统稳定性。
另一方面是做好采、送、检匹配。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前应提前做好采、送、检匹配,并进行动态调度。按照设置的采样点采样能力,各检测机构实际检测能力,提前做好划片采样送样的匹配及准备。根据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进度与节奏,分批次送样,动态调度,做到检测能力足量利用,提高检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