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超老龄化将持续50年以上 每天净增500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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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完善市区两级老龄工作体制
目前,本市也正从加强顶层设计、盘活现有资源、推进医养结合、培育服务品牌、壮大服务队伍等10个方面入手,总共开展了54类大项行动,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其中,今年将完善市区两级老龄工作体制,成立老龄委协调推进小组,编制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出台《关于促进老龄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外,还要开展城乡社区闲置设施调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照料中心开展摸底评估,利用闲置设施解决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问题,并出台《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居住区配套养老设施建设协议书(示范文本)》等。
“十三五”期间,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目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保持98%及以上,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二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丰富多样,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养老服务业成为首都服务业新的支柱。三是老龄社会管理体系共建共享,涉老企业发展壮大,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挥重要作用。
入住定点养老机构低保失能老人月补千元
2016年“展望 十三五 发展谱新篇”系列形势政策报告会第六场报告在京举行,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就本市养老服务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问:近年来,社区养老模式不断发展,北京市在社区养老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李红兵:北京市积极构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自2014年开始,全面调动包括政府和社会力量在内各类资源,建设被群众幸福地称为“街坊养老院”的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打造区域养老服务平台,实现机构、社区和居家三类养老服务相互依托、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6个政策文件,同时明确给予养老照料中心设施建设支持和购置设备补贴,最高补助标准450万元。到2015年,已建设154个养老照料中心。对养老照料中心辐射社区开展服务投入资金5720万元,支持286个分项目建设,不断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
问:北京市出台了哪些政策来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机构?李红兵:北京市确定了养老机构建设科学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管理服务标准化的“四化”发展思路,加快养老机构发展。
一是通过增加土地供应、资金补助、落实税费政策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途径,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449所、正在建设中的养老机构108所,全市养老床位达12.3万张(含在建),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21所、床位44113张;民办养老机构228所,床位79117张。
二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截至目前,全市214家公办养老机构,已有101家实现了公办民营,占47.2%。全面实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市财政补贴保费80%,养老机构自负20%,有效降低养老机构责任风险。
三是加强民办养老机构政策制定与落实工作。破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瓶颈,针对在2013年底已运营开业的400家养老机构中有近80%因缺少房产证和消防证难以获得设立许可证的问题,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由各区民政部门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确保了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加强养老机构行业安全监管。
问: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深化医改、应对老龄化、增进家庭福祉的惠民举措,北京市如何推进医养结合?
李红兵:北京市民政、卫生、人力社保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指导和协调会商机制,优化医疗机构设置、医保定点资质审批。2014年7月,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医疗保险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内设置的分支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建立“绿色通道”。2015年8月,有37家养老机构内设医务机构通过此渠道被批准定点,全市具备医保定点资质的养老机构达到73家。目前,全市449家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经批准独立内设医疗机构且已经通过医保定点审定的81家,引入医疗机构分支或经卫生部门批准内设医疗机构的63家,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医疗保障协议和绿色通道的286家。
问:对于有特殊困难老年人,北京市提供哪些养老服务保障?李红兵:2013年,北京市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对城市特困、农村五保、低保、高龄、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由政府给予相应的福利服务保障。对低保家庭失能老人入住定点养老机构提供每人每月1100元的补贴。为7万多名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3万多名空巢老人安装紧急医疗呼叫器和烟感报警器,为3000多名高龄困难老年人发放慰问金。为15万名失智老人配发防走失智能手环。
同时,北京市还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一是研究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2015年,北京市选择西城、海淀、朝阳、顺义、密云五个区开展试点工作,投入市级补贴资金6000万元和评估资金2800万元,老年人开展失能状况和服务需求评估。二是支持开展政策性长期护理商业保险试点工作。三是由市金融、保监、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启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