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新航道留学服务中心官网现疑点
根据马佳反映的情况,笔者登录新航道留学服务中心的官网查看资料。打开其官网后,页面立刻弹跳出一个在线咨询对话框,笔者惊讶地发现,该咨询对话框的姓名栏显示为“海亚留学”,而非“新航道”。
为何在新航道留学服务中心官网上,出现的不是“新航道”,而是“海亚留学”,两者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随后,笔者在新航道留学中心官网上找到了这样一段介绍:“新航道留学服务中心 [海亚文化(教外综资认字【2005】373号)]为新航道全资子公司,隶属于新航道(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航道留学服务中心是获得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自费留学机构。”这段话的后面附有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照片,显示企业法人的名称为“陕西海亚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海亚文化),住所为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3号,注册号为610000100141683。
由此可知,新航道并不具备留学中介资质,而是其开设在西安市的子公司海亚文化拥有留学服务资质。从网站宣传资料来看,海亚文化对外开展留学中介业务时,通常以新航道留学服务中心的名字示人。
新航道在京从事留学中介业务属非法行为
按照《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获得资格认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中介服务业务;跨地区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应当报经教育部和公安部另行审批,并凭《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和有关的批准文件,向相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外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以承包或者转包等形式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中介服务业务。
简而言之,一家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如果要跨区域经营留学中介业务,就必须在相关地区备案;同时不能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委托他人开展留学中介服务。
依此规定,开设在西安的海亚文化(新航道留学服务中心)不能在北京从事留学中介业务。
为了进一步解疑,笔者登录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发现[海亚文化(教外综资认字【2005】373号)]没有出现在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北京地区名录中。笔者在北京工商局官网上也没有查询到“陕西海亚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说明“陕西海亚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没有在北京地区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所有事实都指向一个信息:海亚文化(新航道留学服务中心)在北京地区从事的留学中介业务属于非法中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