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万税”!??
据《费加罗报》(Le Figaro)报道,最近法国议会通过决议,计划推出一项特殊的互联网数据税。
规则本身并不复杂,平台每向法国用户分发 1GB 的数据流量,就需要向法国政府缴纳 5.5 欧分,换算下来大约是 0.4 元人民币。
这里有个关键点,这笔税收的征收对象不是普通上网的网民,而是提供内容、分发流量的平台方。
简单来讲,普通人在家刷剧集、联机打游戏的时候,平台会收到一张流量税账单。
据修正案附带说明以及 Arcep(法国电子通信、邮政和视听监管局)的统计,法国每年境内流通的互联网总流量大约是 2000 亿 GB。如果全部流量按照这个标准核算,理论上每年能给法国财政新增 100 亿欧元的收入。
提案方的逻辑很魔幻——因为法国的主要应用流量大户都是国外企业,所以这相当于法国向外国企业征税!
换句话说,假设你在某果刷短剧看一集是500MB流量,那么你每看一集,某果就要交2毛钱的税······
问题是,这笔钱谁来出?
很明显某果不会替你出,所以最终谁来买单,结果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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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Arcep2025 年底发布的流量监测数据显示,Google(谷歌)、Meta(元宇宙大厂)、Amazon(亚马逊)、Netflix(网飞)、Akamai(阿卡迈)五家企业,合计占据法国境内互联网总流量的 48.9%。
换句话说,这几家海外企业,天然就是这份流量税最主要的瞄准目标。
看到这里,很多人很快就会想起 2019 年那场几乎一模一样的风波,历史的剧本仿佛又摆在了眼前。
当年法国率先落地 3% 的数字服务税,目标同样是这批跨国互联网大厂。
当时舆论的调子和现在很接近,大家都觉得平台靠着法国用户的数据和注意力赚钱,理应在当地承担更多税负。
后续的走向却狠狠打破了不少人的期待,德勤同期出具的分析报告显示,这类针对平台征收的数字税,新增成本很少会由巨头自己消化。
根据报告测算,额外税负里面只有很小一部分由平台企业承担,超过一半的压力最终会传导到终端消费者身上,剩下的部分分摊给中小商户和广告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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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时隔数年,法国明知道当年税负转嫁的剧情很有可能重新上演,却换了流量税的新外壳再次出手,究竟意欲何为?
支持者自有一套站得住脚的逻辑,不少参与提案的法国议员对外表态,这些海外平台常年占用法国本地光缆、机房、带宽等网络基建资源。
本地基建的维护、升级都需要持续投入资金,但巨头在这片市场赚取的利润,和他们此前缴纳的税收并不匹配,征税是在争取属于本国的数字主权。
问题是,流量税和早年的数字服务税底层框架高度相似,都是对平台经营行为额外征税。
互联网平台的商业模式自带成本传导通道,只要市场没有强监管限制调价,企业就有办法把新增开支向外转移。
跨国互联网大厂从来都不是慈善主体,谁会心甘情愿吞下一笔稳定增加的固定支出?
它们完全可以直接上调会员订阅费用,也可以压低本土创作者、游戏厂商的分成比例,把压力转移给产业链下游。
值得注意的是,据 Red Hot Cyber 的报道,这份修正案里面设置了税额封顶规则,企业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取两个数值里面更低的一项,要么是它在法国本土营收的 15%,要么是企业全球营收的 2%。
这个条款算是一道缓冲,避免出现税额高到离谱的极端情况,但它能不能拦住成本向外转嫁,目前没有任何人可以打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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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不少网友玩梗,调侃“法兰西万税”,仿佛不管数字经济冒出什么新业态,总能设计出新的税种。
玩笑归玩笑,这件事放到跨国税收博弈的大背景里看,它从来都不只是单纯的加税玩梗那么简单。
我们可以拿一个生活化的例子类比,就像一个小区引进外来商家摆摊做生意,商家持续占用小区的道路、水电配套,却只缴纳很少一笔管理费。
物业打算按照商家货物进出的总量额外收费,商家会不会自己承担这笔费用,还是悄悄抬高商品售价,让小区住户买单,答案其实不难猜。
2019 年数字服务税落地的时候,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很快启动了 301 调查,放出风声,准备对法国本土特色商品加征报复性关税。
香水、皮具这类法国优势消费品,都被列入过风险清单,两边一度剑拔弩张。
现在法国故技重施,如果这份流量税走完全部审议流程正式生效,美国会不会再次搬出关税大棒来反制?
客观的说,美法两国确实存在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性,不过也有不一样的观点,如果越来越多国家在研究数字税收方案,持续单独报复,反而容易让美国在全球税收谈判里面陷入被动。
不过另一点其实更值得深思,Arcep 的流量数据告诉我们,接近一半的流量掌握在其他主体手里,其中包含大量法国本土中小视频站点、独立游戏服务商、区域流媒体平台。
这些本土小企业没有巨头那样庞大的现金流,定价话语权弱,调价、分摊成本的空间十分有限。
同样的税率落在它们身上,带来的生存压力,远比谷歌、Meta 这类大厂要沉重得多,这也意味着很多法国的小企业会因此面临困境。
别人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法国刚好是反过来,也是让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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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朴素的道理是:税收链条里面,征税对象和最终买单者,很多时候并不是同一个角色。
法国可能也是这样想的。
早些年,不少欧洲国家都寄希望于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推动一套全球统一的数字税收规则。
大家按照同一个标准计税,不用各国单独出台五花八门的税种,也能避开双重征税的纠纷,这本是大家眼里最稳妥的方案。
然而,多边谈判的推进速度却远远低于欧洲国家的预期,拉扯多年,很难达成让各方都满意的共识。
这也是法国不愿意继续等下去,选择单独推出流量税修正案的核心原因,多边路线走不通,就打算自己掌握税收主动权。
问题是,这种单个国家未经协商就推出的单边数字税种,很容易触发双重征税争议。
想想看,一家跨国平台,同一笔业务,有可能在不同国家都被认定为应税项目,后续势必会源源不断冒出跨国税务诉讼。
这场博弈的本质,从来都不是简单的向海外巨头收一笔钱那么简单。
它是数字时代一个很难调和的矛盾,跨国平台的跨境利润、属地国家的基建成本、全球没有统一标准的税收规则,三者之间很难找到完美的平衡点。
法国想抢先抓住数字税收的主动权,可征税的规则敲定之后,成本的流向,往往不是收税方可以完全掌控的。
至于这一次会不会复刻 2019 年税负转嫁的老路,相信市场会在后续慢慢给出答案。
参考引用来源:《费加罗报》(Le Figaro)、@MyLordBebo、Red Hot Cyber、德勤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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