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深交所债券ETF纳入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相关规则正式施行。在原有通用质押式回购机制之外,深市债券ETF进一步拓展双边协议融资渠道,为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资金管理选择。此前5月22日深交所发布通知,明确债券ETF可作为质押券参与协议回购,自10月26日起施行;上交所已于2022年明确债券ETF可参与协议回购。
与通用质押式回购相比,协议回购的质押券按交易所规则及交易双方约定接受,期限、利率、折算比例可在规则范围内协商;通用回购则按中国结算准入和标准券折算率等标准化流程管理。两类渠道互补,机构可结合资金期限、融资成本、可融资额度和交易对手安排选择。
从协议回购的产品适用看,0-4年地方债ETF鹏华(159816.SZ)、5年地方债ETF鹏华(159972.SZ)适用此次深交所新规,科创债ETF鹏华(551030.SH)适用上交所此前既有安排,此外3只债券ETF产品先前均已纳入债券通用回购质押库,可按规则参与通用质押式回购。
新增融资渠道,更好服务于组合管理:对希望保留债券敞口又有阶段性资金需求的机构,质押融资可避免先行卖出ETF,避免因短期资金周转反复调整持仓;债券ETF支持场内T+0,交易与融资衔接,进一步提升了操作便利性;ETF以标准化份额管理一篮子债券敞口,叠加质押融资后可便于组合统筹资产端持仓与负债端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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