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里有一句话,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很多人看完就划走了,觉得跟自己没关系。其实这句话的另一面才是重点:房子你本来就有,能不能保住,才是问题。
福建省武夷山市洋庄乡坑口村,2018年初回来一个女人,叫沈丹。那时她创业失败,背着80万元债务,带着女儿回到老宅。她开始用手机拍村里的日常,采茶、挖笋、做饭。到2023年,她的抖音账号乡愁全网粉丝已经接近三千万,2022年公司农产品销售额超过七千万元。她自己在公开宣讲里说过,是回到家乡这件事,让她从低谷里走了出来。
这里有个很多人不清楚的规则。自然资源部2020年对全国人大建议的答复里写得很明白,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且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也规定,非本村集体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以确权登记,证书附记栏注明是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房子是你的,地跟着房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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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反过来说,房子一旦倒了,这层关系就断了。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你没有本村户口,继承来的房子不能翻建、不能扩建,只能在原有基础上修缮。要是房子长期无人维护、塌了超过两年,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所以老宅留不留得住,关键就在这四个字:修缮维护。
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写了,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也就是说,户口迁到城里,不等于老家的权益就没了。这两件事没有绑定关系。
再看另一个方向。一号文件里同时提出,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租出去做民宿、搞乡村旅游,路子是通的。浙江义乌就有农户把老宅租出去做民宿,年收入达到12万元。永泰县清凉镇2025年3月发过一份实施方案,鼓励返乡人员、城镇居民以长租方式租赁闲置农房,做休闲度假和养生养老。前提是租,不是买,租赁最长20年,要走村集体备案。
老宅到底值不值钱,不在于它现在能卖多少。它的价值分两种。一种是摆在明面上的,位置偏、没学区、一年住不了几天。另一种是藏在后面的,是你在城里这套房跌了、工作没了、生意砸了的时候,还有一个能回去的地方。沈丹回村那年三十六岁上下,在那之前没人会把她跟助农带头人联系起来。她当时的处境,城里租个房子哭一场是可以的,但她选了回老宅。回去之后她能做直播、能收村里的熏鹅笋干、能对接农村合作社建茶厂,前提是她有一个村子可以回,有一间老屋可以落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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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这件事也是类似。城市里住了三年楼房的老人,回村以后精神头明显不一样,村里谁家办事请她张罗,谁家生了娃找她搭手,这些事在城里是没有的。农业农村部对闲置宅基地盘活的答复里提到,滨州探索过宅改加幸福养老的模式,利用农户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建农村幸福院,让老人在村里就地养老。这个方向跟老宅的存在是连着的。
亲情这条线更直接。兄弟姐妹四个,父母在的时候逢年过节都回老宅,后来父母走了,老屋年久失修塌了,聚会从过年必聚变成只在婚宴上碰头。房子没了,把四家人拴在一起那个具体的理由就没了。不是说感情不在了,是少了一个必须回来的地方。这件事在各地农村都真实发生过,不是个例。
最后说儿孙这层。现在不少孩子分不清麦苗和韭菜,不知道清明上坟是怎么回事。老宅在,暑假就能带孩子回去住几天,跑跑田埂、摸摸河鱼,听老人讲当年这个家是一砖一瓦怎么盖起来的。教不了什么大道理,但孩子会知道自己的来处。
城里的房让日子过得好,老家的房让日子有个着落。别嫌它偏、嫌它旧,趁父母还在,趁房子还立着,回去看看屋顶漏不漏、墙有没有裂。房子一塌,后面那些跟着房子来的东西,就一起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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