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岩10月23日一天收了12笔转账,合计5826块。
一个做过9000万注册用户生意的初代互联网人,如今靠朋友和陌生人接济过日子,这画面确实够唏嘘。但唏嘘完了,如果只停留在创业有风险或者人情冷暖这个层面,就把一个结构性问题读成了个人故事。
真正值得追问的是另一件事:为什么在中国创业失败,账单最后几乎必然落在创始人个人的银行卡上?
礼丰律师事务所2024年发布的VC/PE基金回购,及退出分析报告给了一组很直白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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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司法程序的回购案件里,90.33%把创始人列为被告,法院支持回购请求的比例高达82.39%,最终约10%的创始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数据更宽:超过六成初创企业创始人,在公司倒闭后背上了个人债务,其中近一半用掉了家庭全部积蓄,甚至失去了唯一住房。
慕岩那1020万的回购义务,放在这个分母里,一点都不特殊。
特殊的是他还有20年攒下的人脉可以化缘。绝大多数背上回购债务的创始人,朋友圈里没有愿意转账的老同学,只有催收电话。
这里的关键词是个人连带。硅谷的回购条款使用比例近年来已经降到不足4%。
2023年第四季度更是只有2%,而国内私募股权投资中回购权的使用比例超过90%。差别不在于哪边的投资人更善良,在于制度有没有给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留一道出口。
深圳2021年裁定了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当事人呼某经过4年免责考察期,2025年11月未清偿债务被依法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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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走得更远一步,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2025年11月1日施行,明确把因生产经营负债纳入申请条件,在厦门连续居住或经营满五年、资不抵债的自然人可以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这两地的实践说明,制度设计层面不是没有答案,是答案还停留在试点阶段,没有铺开。
慕岩在瑞安,不在深圳,也不在厦门。他的债务发生在2021年,个人破产的出口在他最需要的时候,还没有出现在他的城市。
这就把问题从他该不该还钱推到了另一个层面:一个允许创始人签下个人无限连带回购协议、却不提供配套个人破产救济的创业环境,本质上是在让少数跑出来的人享受光环,让多数没跑出来的人独自兜底。
慕岩的化缘之所以刺眼,恰恰因为它用一种非正式、偶然、完全依赖个人历史信用的方式,替代了本该由制度提供的那个出口。
朋友们转的5826块解决不了1020万的债务,但它照出了一个事实:当正式制度缺位的时候,连一个清华出身、上过电视的连续创业者,也只能退回到最原始的社会关系里找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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