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21日,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直播内容合规性三方面存在违规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情况将记入证券期货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据监管部门核查,港澳资讯的违规事项共分为三类,覆盖投顾业务全流程多个关键合规节点: 第一类为投顾业务运营合规漏洞,公司未能对员工通过语音形式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行为进行有效监测处理,出现部分无证券投资顾问资质人员违规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情况;同时部分已取得资质的证券投资顾问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未按要求提示潜在投资风险,相关行为违反《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类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履职不到位,公司未严格基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匹配销售适当的产品和服务,向部分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提供相关服务时,未履行法定的特别注意义务,违反《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三类为公开传播内容合规性缺失,公司部分直播内容中存在对市场行情及板块走势的确定性判断,且相关判断缺乏合理依据,违反《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条款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海南证监局指出,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决定对港澳资讯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将违规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全面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全流程规范展业行为,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报送整改完成情况,后续海南证监局将对整改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针对本次监管措施,决定书同时明确了相关救济渠道:港澳资讯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次涉及的违规事项及对应监管法规依据如下:
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监管法规条款 投顾业务监测缺失、无资质人员展业、投顾建议未提示风险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条、第七条、第十九条 适当性管理履职不到位,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未履行特别注意义务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第二十条 直播内容出现无合理依据的行情、板块走势确定性判断 《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二条第一款、《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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