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丹东嘉宏海运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违法行为,被南通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26日正式出具,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领域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本次海事部门的处罚公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全部核心要素,既保障了海事监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也为航运企业规范自身进出港报告操作划定了明确的合规红线,督促相关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丹东嘉宏海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NM2K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32050070-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6 作出处罚机关南通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被处罚主体丹东嘉宏海运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清晰,即其所属船舶在进出内河港口的运营环节中,未履行法定的进出港信息报告义务,违反了内河通航管理的基础合规要求。南通海事局作出的海事罚字[2026]06032050070-1-1号处罚决定书,严格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作为裁量依据,结合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9121*******NM2K对应的主体身份信息,最终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决定,整个处罚流程于2026年10月26日办结,充分体现了海事监管执法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也为全行业航运企业敲响了合规运营的警钟。
天眼查数据显示,丹东嘉宏海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3月23日,法定代表人王侠,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32号1104室。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王侠60%1202017-03-20-2叶昕婧楠40%802017-03-20-
事件点评
丹东嘉宏海运此次因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信息被南通海事局处以5000元罚款,属于合规类轻微行政处罚,未触及核心业务资质红线。该处罚警示公司需完善船舶进出港信息报送流程,强化内河航行合规管理,避免后续同类违规引发信用记录受损或更严监管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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